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8转债代码: 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资金10,711.55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净额1,863.05万元,合计12,574.6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7.2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02.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45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12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632024239 | 人民币专用户 | 3,124.8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595900101110517 | 人民币专用户 | 12,330.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筍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筍江支行 | 411779146210 | 人民币专用户 | 170.9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595900101165906 | 日元专用户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595900101132809 | 美元专用户 | - |
合计
合计 | / | / | 15,626.23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净额,以及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12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60,000.00 |
减:支付发行费用
减:支付发行费用 | 897.25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 59,102.75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 45,339.58 |
减:尚需支付金额(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
减:尚需支付金额(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 | 3,051.62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 10,711.55 |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 1,863.05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12,574.60 |
注:尚需支付金额中涉及外币的以央行公布的2024年12月12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5,339.58万元,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①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② | 尚需支付金额(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③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④=①-②-③ | 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净额⑤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④+⑤ |
1 | 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 44,675.73 | 30,912.56 | 3,051.62 | 10,711.55 | 1,692.09 | 12,403.64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4,427.02 | 14,427.02 | / | / | 170.96 | 170.96 |
合计 | 59,102.75 | 45,339.58 | 3,051.62 | 10,711.55 | 1,863.05 | 12,574.60 |
四、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资金使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国产化替代,合理降低了项目实施的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进行工艺改进优化,提升生产效率,在实现原计划产能目标的前提下,调整或减少了原计划购置的设备数量,节省了募集资金开支。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状况,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2,574.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保留,用于继续支付剩余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支付款项完结后,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因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结余款,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574.6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基本投入,并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火炬电子本次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