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简超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简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简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z
黄瑭
A~l
视慧李林
【本页仅为新五丰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z
黄瑭
祝慧刮了李林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黄瑭祝慧李林今不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