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苏州”)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5007,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为三年。瑞博苏州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首次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瑞博苏州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4年-2026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