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郝晓东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为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当前市场信息、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天运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充分、恰当,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7.4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45.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