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4日发出会议通知,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6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学东、吴利民、谭元章、荣晓杰、陈志杰、郭红、彭建刚、谢里、刘志斌、王庆文、苗世昌共11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的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开询价评审,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29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