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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杨秀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杨秀云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杨秀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杨秀云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杨秀云作为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秀云,其基本情况如下:

杨秀云女士,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本次股东大会中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如未对该

等提案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征集人声明: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78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025-51180028

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杨秀云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杨秀云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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