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3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华兴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业务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生,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0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星宇,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0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星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暂定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最终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最终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事务所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