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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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4,1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中用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457,500股,剩余尚未使用的1,642,500股全部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变更本次回购中剩余全部尚未使用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将公司本次回购且尚未使用的1,642,500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