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相关文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并经双方平等确定,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许春华
董 华
鲍在山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