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张宇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余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3楼306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