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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4-054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2025年1月延长至2025年12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6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34.72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
1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营运资金项目43,764.4243,764.4243,988.47[注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29.312,539.50421.70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866.652,230.802,238.25[注2]
合计50,860.3848,534.7246,648.42

[注1]和[注2]: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高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系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按照正常工程建设时间预计在2025年1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以及相关建设手续办理的时间安排等外部客观因素导致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同时公司从合理稳健的角度出发,对研发中心设施设备进行审慎购置,故募投项目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超过原定时间。考虑到建设研发中心的重要性以及办公场所的稳定性,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5年1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晖集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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