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第四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如下的审核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承诺的方案符合公司子公司尚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等瑕疵事项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寇日明、秦海岩、刘澜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