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 2024-040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30
4.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4.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4.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15至2024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7.1截至2024年12月23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7.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选举朱效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选举吴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00 | 选举程树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4.00 | 选举杨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0 | 选举何淑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6.00 | 选举沈宝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7.00 | 选举任尚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8.00 | 选举战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9.00为等额选举 | |
9.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9.01 | 选举张志元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2 | 选举杜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3 | 选举刘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第1-8项议案为普通表决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第9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等。
3.特别说明
(1)本次会议第9项议案为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会议第9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会议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会股东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1.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 真:0531-85198602
5.邮 箱:wit@sd-wit.com、WITDYNE@163.com
6.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15,投票简称:
华特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现场出席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选举朱效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选举吴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0 | 选举程树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0 | 选举杨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0 | 选举何淑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6.00 | 选举沈宝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7.00 | 选举任尚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8.00 | 选举战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9.00为等额选举 | ||||
9.00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票数 | ||
9.01 | 选举张志元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2 | 选举杜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3 | 选举刘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 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