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2024年12月30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不同意”栏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放弃”栏内打“?;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投票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内,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7、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星期一)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三、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二)审议各项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三)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四)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表决结果统计;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3 |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4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选举贾露瑶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九)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目 录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8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7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3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动力定01”和“动力定02”发生转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86,718,355元变更至人民币2,251,717,04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6,718,35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1,717,044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作修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下同)之间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现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度其他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述预计情况,协调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了总量控制。经统计2024年1-10月汇总数据,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4年预计交易金额 | 2024年1-10月实际交易金额 | 未超限金额 |
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2 | 168 | 74 |
2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41 | 78 | 63 |
序号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4年预计交易金额 | 2024年1-10月实际交易金额 | 未超限金额 |
3 |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 5 | 0.40 | 4.60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中船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购销商品、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在充分考虑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销售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船集团及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2025年度公司与中船集团及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销售商品金额上限为(不含税)273亿元。
(二)采购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船集团及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存在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2025年度公司与中船集团及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不含税)135亿元。
(三)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船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其他类别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和设备租赁)是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10月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与本年年初至10月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 23.64 | 12.57% | 15.04 | 8.98% | 部分业务集中在四季度发生 |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 23.02 | 12.25% | 16.89 | 10.08% | ||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 16.76 | 8.92% | 14.29 | 8.53% |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4.45 | 7.69% | 9.64 | 5.75% | ||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 13.29 | 7.07% | 8.03 | 4.79% | ||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7 | 7.48% | 11.75 | 7.01% | ||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 9.78 | 5.20% | 8.62 | 5.14% | ||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 9.17 | 4.88% | 9.40 | 5.61% | ||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8.35 | 4.44% | 2.67 | 1.60%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 8.15 | 4.33% | 0.37 | 0.22%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 6.59 | 3.51% | 4.68 | 2.80%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 6.53 | 3.47% | 5.59 | 3.34% | ||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 4.35 | 2.32% | 7.40 | 4.42% |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4.21 | 2.24% | 6.40 | 3.82% | ||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 3.92 | 2.08% | 0.08 | 0.05% | ||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 2.94 | 1.56% | 2.19 | 1.31% | ||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2.48 | 1.32% | 0.07 | 0.04% | ||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0 | 1.17% | 2.39 | 1.43% | ||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2.18 | 1.16% | 0.27 | 0.16% | ||
哈密中船泰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 | 1.06% | 2.19 | 1.31%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 1.98 | 1.05% | 1.08 | 0.65% | ||
小计 | 187.96 | 100.00% | 167.54 | 100.00%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49.19 | 48.69% | 36.52 | 46.60% | 部分业务集中在四季度发生 |
青岛海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5.06 | 5.01% | 2.64 | 3.37% | ||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 4.89 | 4.84% | 3.13 | 3.99% | ||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4.08 | 4.04% | 2.28 | 2.91%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 3.81 | 3.77% | 1.88 | 2.40% | ||
Winterthur Gas & Diesel AG | 2.93 | 2.90% | 2.95 | 3.77%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 2.40 | 2.38% | 0.65 | 0.83% | ||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22 | 2.19% | 1.99 | 2.54% | ||
大连海跃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 2.01 | 1.99% | 1.99 | 2.54% |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1.98% | 1.16 | 1.48% |
中国船舶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 1.88 | 1.86% | 0.69 | 0.89% |
小计 | 101.02 | 100.00% | 78.37 | 100.00% |
三、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企业性质:事业单位住所:上海市华宁路3111号法定代表人:董建福开办资金:20,000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先进的发动机和动力装置,促进船舶工业发展。柴油机技术及其装置研制,热气机技术及其装置研制,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及其相关装置研究,自动化基础及其系统研究,节能环保技术及其装置研究,热能源利用技术研究,对外工程业务承包《柴油机》出版,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二)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浦东大道2851号法定代表人:陈建良注册资本:515,737.107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军、民用船舶,海洋工程,船用柴油机的设计、制造、服务及修理,160t及以下桥式起重机;600t及以下门式起重机,高层建筑钢结构、桥梁及大型钢结构、市政工程建筑、金属结构、网架工程(壹级)的制造、安装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工业设备工程安装、修理,一级起重机械安装,船用配件的设计、制造、服务及修理,铸钢件生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法定代表人:向辉明注册资本:361,918.3201万元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船舶修理;集装箱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改装与拆除;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船舶舾装件制造与安装;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集装箱维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起重机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起重设备安装服务;海洋工程建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船舶设计服务;金属结构件设计服务;钢结构制造;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道路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四)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法定代表人:杨志忠注册资本:1,599,617.0752万元经营范围: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销售;各类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玻璃钢制品、金属结构件及其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钢材、木材的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科研论证、技术咨询;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和技术服务;承包境外船舶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的对外派遣、输出;对外产业投资和引进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劳务;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汽车大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件运输、搬运装卸、道路运输、土石方运输;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
(五)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启航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激注册资本:1,001,112.8837万元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船舶设计;专业设计服务;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航标器材及相关装置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集装箱制造;家具制造;电气设备销售;船舶改装;船舶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计量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船舶拖带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特种设备制造;船舶拆除;船舶引航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国防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
(六)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988号法定代表人:林鸥
注册资本:925,830.301万元经营范围:军工产品,船舶设计、开发、修造、技术转让、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货物装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369号法定代表人:温永生注册资本:389,118万元经营范围:船舶制造,船舶修理,玻璃钢艇制造,玻璃钢制品制造,船用甲板机械制造、安装,非标准机械设备制造,海上平台制造、修理,金属结构、压力容器制造,机械加工,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起重、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起重设备;船舶污油水、垃圾回收、油舱清洗作业;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仪器仪表检测修理;无损检测;增压器维修服务;防腐热喷涂加工;装卸与存储业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备租赁;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外高桥洲海路3001号法定代表人:王琦注册资本:448,780.2336万元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压力容器、冶金矿山设备、水利电力设备、石油化工设备、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修理,海洋工程、建筑桥梁、机电成套工程,船舶相关材料、设备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江阴市衡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陆子友注册资本:122,230.2264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拆除;船舶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船舶引航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船舶制造;船舶改装;船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拖带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金属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
所)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法定代表人:林枫开办资金:4,882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船舶动力设备及其装置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船舶动力设备及其装置研制,工业用蒸汽和燃气动力设备及其装置研制,机械传动和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力工程设备研制,热能工程设备研制,环保工程设备研制,《热能动力工程》出版,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十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汽校大院法定代表人:桂文彬开办资金:5,501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船舶综合全电力系统及设备研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及配套设备研制,推进和消磁系统研制,机舱自动化、泵及真空和船用配套设备研制,化学电源及精细化工产品研制,绝缘化工材料和开关电器研制,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制,电工产品试验检测,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十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住所:上海市衡山路10号法定代表人:高晓敏出资额:1,800万元经营范围:机械、电机电器、环保、液压、化工、轻纺、能源、冶金专业的八技服务及自身开发产品试制试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专项审批)、五金工具、电子元器件,按市外经委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内容经营;附设:印刷厂(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十三)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255号1201室法定代表人:李胜光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船用设备的销售;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批发(租用储存设施)凭许可证经营,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四)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法定代表人:吴季平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医疗器械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经营成品油3种、其它危险化学品53种,合计56种(具体许可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航空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金属矿石、木材及制品、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柴油、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润滑油、润滑脂、Ⅱ类医疗器械、燃料油、机械设备、农副产品;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招标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修;科技产品、船舶产品的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五)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30号法定代表人:温剑波注册资本:131,862.1574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销售;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六)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法定代表人:胡德芳注册资本:282,283.515951万元经营范围:船舶制造、出口企业自产的船舶及配件、金属结构、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金属结构件制造、安装、轧钢、技术开发、咨询、修船;装卸搬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二类汽车大中型货车维修;宾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办公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七)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船厂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立兵注册资本:545,051万元经营范围:金属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设计制造、修理;桥式起重机B级、C级、门式起重机C级的制造;门式起重机A级、门座起重机A级的制造;桥式起重机(级别A)、门式起重机(级别A)、门座式起重机(级别A)的安装、改造、维修;按秦皇岛市港航管理局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船舶拆船;金属结构设计制造;机械加工;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存储、分装;热镀锌;钢材、建材、焊接材料、有色金属(专营除外)、机电设备(专营除外)、电线电缆的销售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八)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星谷大道66号法定代表人:姜涛注册资本:816,491.1129万元经营范围:各类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装和修理;桥梁、建筑及其他设施钢结构的设计、制造与安装;水利工程成套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石油、化工、冶金等各类压力容器和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与安装;交通工程装备的制造与安装;能源工程装备的制造与安装;起重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环保设施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矿山机械、农用机械等各类机械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金属铸锻加工;玻璃钢制品和其他非金属材料的制造加工;物理化学特性及计量器具检测;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空调、冷藏工程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建筑工程设计(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凭许可证经营)。
(十九)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黄河道2999号-3法定代表人:朱平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船舶销售;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服务;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制造;船舶设计;船舶改装;船舶修理;港口经营;船舶引航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十)哈密中船泰巽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1号瑞华大厦1栋1506法定代表人:祝旭昇注册资本:118,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一)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450号法定代表人:吴鹏炜开办资金:6,166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促进科技发展,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援潜救生及水下作业技术研究开发,热力工程研究,机械工程研究,建筑工程研究,消防工程研究,送变电工程研究,智能化控制工程研究,压力容器研制,核电和火电设备研制,石油行业设备及试验装置研制,光机电一体化装置研制,辐射防护及监测设备研制,计算机及仿真技术应用,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二十二)青岛海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109号法定代表人:刘晓军注册资本:42,348.24万元经营范围:曲轴制造,机械制造,锻件加工,成套设备制造及安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及拆船,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航标器材及其他浮动装置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铸造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切削工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本企业产品的设计、咨询、维修业务;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三)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青山区武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刘志勇注册资本:287,379.85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四)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404号法定代表人:谢远文注册资本:55,967.1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试验机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五)Winterthur Gas & Diesel AG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注册地址:瑞士温特图尔Schützenstrasse路 1-3号董事长:邵煜注册资本:5,292万(瑞士法郎)经营范围:开发、设计、授权、投放市场及销售海洋用发动机和系统及其固定应用,以及与此相关的维护服务和其他服务。公司可在国内外设置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公司可在国内外收购、管理、抵押和转让地产和股份。公司可从事所有与公司营业目的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活动。
(二十六)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0号法定代表人:刘松注册资本:49,902.56万元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军用船舶产品和技术出口、对外军用船舶工程承包;船舶及船用设备、海洋工程及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租赁、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提供工程勘察和设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承包冶金、石化、建筑、电站、城建、港口工程;水利工程设备的销售;废旧船舶销售;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十七)大连海跃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中路29号法定代表人:刘德华注册资本:15,3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八)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69号法定代表人:殷洪勇注册资本:2,389.8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销售:燃料油、重油,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办公用品、电脑及耗材、劳保用品、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网络设备、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木材、电线电缆、人造板、橡胶及制品、塑料及制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润滑油(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食用农产品;废旧钢回收;船舶系统企业生产的产品,家用电器、自行车、摩托车、五金工具、纸(不含新闻纸)、纸板纸、船用纺织品;货物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业务,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光纤销售,光缆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具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
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服装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服装辅料制造,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文具制造,纸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九)中国船舶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兴奔路58号法定代表人:马全胜注册资本:2,600万元经营范围:船用、陆用电器和电站设备(含成套设备工程)、自动化装置(含工程自动化)、水泵机组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和零配件的销售,暖空通风管的制造和安装,绝缘箱、家具的制造,板金制作,非标机械的制造、安装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电气、机械、自动化控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关联交易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及其他与关联方开展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利用中船集团及各关联方的规模化优势,提高销售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并能取得公司业务的优先执行;有利于对外购部件实施质量控制,符合择优采购
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之上,交易双方在质量要求、赔偿问题、按时保质供货及交易结算等方面均有较高的信用作为保障。
(二)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从而保证其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4年12月30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三《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要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6日、2024年10月30日,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充分利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所属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专业服务优势,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外汇等金融服务。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船集团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法定代表人:徐舍注册资本:871,900万元人民币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股东中船集团控制。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34.47亿元,负债总额2,336.99亿元,所有者权益197.4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0.94亿元、人民币12.84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13.50亿元,负债总额2,105.42亿元,所有者权益208.08亿元;2024年1-6月份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8.43亿元、人民币8.61亿元。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2024年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预计2024年度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日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协议期限为一年。
(二)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1-10月,公司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上限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日最高存款结余为236.58亿元,日最高贷款额为24.40亿元,年度授信总额为
108.17亿元,其他金融业务为13.39亿元,均未超过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金额。
四、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公司2025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方
分别为公司(甲方)及财务公司(乙方)。
(二)协议期限
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三)交易类型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授信服务、外汇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如下:
1.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贷款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4.授信服务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5.外汇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6.乙方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限额
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结余、日最高贷款额度、年度授信总额、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上限分别为360亿元、62亿元、153亿元、72亿元。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交易类型 | 2025年交易金额上限(亿元) |
1 | 日最高关联存款 | 360 |
2 | 日最高关联贷款 | 62 |
3 | 年度授信总额 | 153 |
4 | 其他金融业务 | 72 |
(五)交易定价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通过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证件资料、2023年度
审计报告等,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2023年度关键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风险。同时,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外汇交易等金融服务,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
附件:
金融服务协议
甲方: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乙方: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舍地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关系
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客户之一,充分利用乙方的金融服务资源,竭力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甲方发展。
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金融合作伙伴之一,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重要合作机构。
第二条 双方合作内容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
(一)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二)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
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三)贷款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四)授信服务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五)外汇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六)乙方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第三条 服务价格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第四条 交易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
第五条 甲方承诺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2、甲方如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信息,或者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合作、解散、破产以及发生其它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2、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甲方在乙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支付甲方的存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已经提供给甲方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乙方过错发生资金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若乙方无法全额偿还甲方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乙方发放给甲方的贷款抵补。
第七条 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关于乙方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的评估工作,并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2、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积极处置风险: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2)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
大事项;
(3)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4)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等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5)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6)乙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7)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对甲方存款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
(8)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9)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上述事项,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上级机构要求公开的除外。
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四《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史学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史学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公司董事人数低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根据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增补贾露瑶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候选人贾露瑶女士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要求,贾露瑶女士亲自出席会议,就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贾露瑶女士简历
附件:
贾露瑶女士简历
贾露瑶,女,汉族,1988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3.03-2013.0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对公客户经理;
2013.10-2016.10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二部、业务一部经理;
2016.11-2019.0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经理;
2019.09 至 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四部高级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