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 | 238 | ||||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2,272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836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亿元) | 34.83 | |||||
审计业务收入(亿元) | 30.99 | ||||||
证券业务收入(亿元) | 18.40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6 | |||||
审计收费总额(亿元) | 7.21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1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王昆
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菲
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章方杰
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该等审计费用分别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将其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工作。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并且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本次变更事宜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该等审计费用分别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意见;
4、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