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00—2024年12月27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1167 | 鑫汇科 | 2024年12月23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安排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A座21层鑫汇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关联股东丘守庆、深圳市和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予回避;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
5.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用信函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A座21层鑫汇科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张聪 电话:0755-27803010;邮箱:chkcorp@chkcorp.cn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