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2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债“动力定01”和“动力定02”发生转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86,718,355元变更至人民币2,251,717,04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修订依据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6,718,35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1,717,044元。 | 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