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集团”)于2024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74%。上述权益变动后,海澜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22,974,000股减少至20,025,800股,持股比例从占公司总股本的5.74%减少至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8%(从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76%减少至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海澜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12月11日,海澜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74%。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4/12/11 | 11.25 | 2,948,200 | 0.74% | 0.74% |
注:(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海澜集团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2)上表中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400,51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398,520,900股;(3)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2,974,000 | 5.74% | 5.76% | 20,025,800 | 4.999988% | 5.0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74,000 | 5.74% | 5.76% | 20,025,800 | 4.999988% | 5.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00% | 0 | 0.00% | 0.00% |
注:(1)上表中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400,51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398,520,900股;(2)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海澜集团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海澜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澜集团严格遵守在《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招股说明书》
和《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澜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海澜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