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泰安市宁阳县经济开发区葛石路06号迪尔化工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1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曹学银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47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拟向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售硝酸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向华阳集团采购阀门校验等零星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
)公司拟向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硝酸钾、硝酸钠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13,4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监事李西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监事李西东已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59)、《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59)、《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