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9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通过了对《累积投票制度》的修订,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通过了对《累积投票制度》的修订,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除有特别说明,均包括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下简称“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监事的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