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41,352,532股,该批股份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4,108,968股,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
同时,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捷捷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捷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司总股本因“捷捷转债”转股累计增加41,773,170股,自2024年12月9日起,公司发行的“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叠加以上因素,公司股东张祖蕾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9.21%被动稀释至8.13%,变动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因公司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启东市汇龙镇香格花园长江中路60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张祖蕾 | ||||||
住所 | 江苏省启东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
股票简称 | 捷捷微电 | 股票代码 | 300623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 | -1.08 | |||||
合计 | 0 | -1.0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不适用)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651.20 | 6.33 | 4,651.20 | 5.59 | |
张祖蕾 | 2,117.29 | 2.88 | 2,117.29 | 2.54 | |
合计持有股份 | 6,768.49 | 9.21 | 6,768.49 | 8.1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80.52 | 7.05 | 5,180.52 | 6.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87.97 | 2.16 | 1,587.97 | 1.91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