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5日,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沃科技”)办理银行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年2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兰沃科技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以下简称“甘肃银行兰州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近日与甘肃银行兰州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兰沃科技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兰沃科技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202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实际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实际担保金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雅本化学 | 兰沃科技 | 70%(间接持股) | 65.94% | 10,000 | 11,000 | 19,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施宏伟成立日期:2020年6月29日经营期限:自2020年6月29日至2040年6月28日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化工园区大夏河街169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持有兰沃科技70%股权。
兰沃科技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434.78 | 20,216.85 |
负债总额 | 14,793.59 | 11,888.76 |
净资产 | 7,641.19 | 8,328.08 |
项目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503.61 | 2,024.98 |
利润总额 | 686.90 | -937.78 |
净利润 | 686.90 | -937.78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甘肃银行兰州新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 债务人: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
(3) 债权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乙方)
(4)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 保证范围: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债权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包括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及执行中相关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即目前公司已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16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64%;累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3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02%。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甘肃银行兰州新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