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4-27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29号),对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