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76债券代码:115080 债券简称:23发展Y1债券代码:115298 债券简称:23发展Y3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
及金额约16,642万元;同时,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
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案件进展总
体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
润约4,411万元(该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总体情况
(一)新发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16,642万元,相关案件情况如下: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申请方 | 被诉方/被申请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 (单位:万元) | 当前进展 |
1 | 起诉 | 五矿钢铁(武汉)有限公司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钢构武汉有限公司、中建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违约金、保证金等费用 | 950 | 一审中 |
2 | 起诉 | 五矿钢铁哈尔滨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等费用 | 999 | 一审中 |
3 | 起诉 | 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1,384 | 一审中 |
4 | 起诉 | 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1,076 | 一审中 |
5 | 起诉 | 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990 | 一审中 |
6 | 起诉 | 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2,074 | 一审中 |
7 | 起诉 | 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2,014 | 一审中 |
- | 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小计 | 7,155 | - | ||||
- | 合计 | 16,642 | - |
(二)前期部分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申请方 | 被诉方/被申请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 (单位:万元) | 当前进展 |
1 | 仲裁 | 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本金及其他费用 | 944 | 已调解 |
2 | 起诉 |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货款及利息 | 3,147 | 已结案 |
3 | 起诉 |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金长钢贸易有限公司,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其他费用 | 2,315 | 已结案 |
4 | 起诉 | 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鸿裕贸易有限公司、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6,642 | 执行中,部分回款 |
5 | 起诉 | 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云链电子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三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47,904 | 执行中,部分回款 |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诉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向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西安公司”)购买钢材,双方签订了《钢材采购合同》。钢铁西安公司向中建三局及其西北分公司交付了钢材,但两公司未依约支付货款,钢铁西安公司遂将中建三局及其西北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及违约金等,目前该案件正在一审中。
(二)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中国矿产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物流公司”)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约定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向黄河物流公司预付货款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中国矿产依约向黄河物流公司支付了货款,但黄河物流公司履行了部分供货义务后拒绝继续发货,也没有向中国矿产退还剩余预付款。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判决黄河物流公司返还中国矿产货款,黄河物流公司申请均被驳回。而后,中国矿产申请强制执行并追
加黄河物流公司股东一并作为被执行人。近日,中国矿产收到相关执行款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上述案件进展总体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约4,411万元(该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