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缺席1人,监事李娜娜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监事会,亦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出席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与上一期财务审计费用持平,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监事李娜娜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合计账面价值1,669.78万元(账面原值17,139.14万元)的应收账款以6,000万元转让给深圳领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正选单位,如若公司后续顺利实施完毕重整事宜,并通过重整安排,则其未来有可能持有公司股份达5%以上并可能取得公司控制权,故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附带其他任何条件,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监事李娜娜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