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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9年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9)10号文批准,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企业总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泰裕建材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糖业企业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2000年8月25日成功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每股
5.19元,募集资金总额19,59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10,500万元。
2006年8月,根据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持有10股转增6.2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12,98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2,98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纸路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09835283M。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人造板产品、林化产品、营林造林、林木采伐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
月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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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2023年度,本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优质主业资产、关停多元化经营业务、合理配置经营资源、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降本增效等多项措施并举,有效扭转了经营颓势,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也得以回正。以上事项表明,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已得到显著改善。
在此基础上,公司管理层综合期末财务状况;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未来经营意图、控股股东的资源支持意图等方面,对本公司自报告期末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价和估计,判断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经消除。
同时,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减少债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等事项,还将通过未来的经营发展举措,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这些举措主要体现在:
(1)加强人造板业务发展,提高制造技术层级,拓宽销售渠道
自收购汇银木业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产品覆盖单板、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目前,汇银木业有年产23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和年产24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连续获得“2018-2022年度十大刨花板品牌”、“2018-2022年度十大纤维板品牌”、“中国板材民族品牌”、“中国板材国家品牌”等荣誉称号,被评为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汇银木业板材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FSC-COC认证、美国加州CARB认证,美国EPA认证、日本JIS标准F☆☆☆☆认证,还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能源管理体系五体系认证,公司的产品及产能在河北省及周边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且华北地区竞争压力相对于华东、华南地区较小,2022年是中国人造板产量唯一增长的区域,有较为优越的区域发展优势,随着全国生产技术落后的工厂逐步关停,产业布局的优化,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结合产品生产设备的情况适时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提升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在稳定现有产能基础上,实现高产、扩产,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2)进一步收购汇银木业股权,提高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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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进一步开放,子公司汇银木业超额完成业绩承诺,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也将继续以并购重组为手段,在充分研判未来风险与收益的基础之上,继续收购汇银木业的股权,以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3)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压降财务费用
随着国家降息降准货币政策的持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也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协商调低借款利率,压降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债务负担,提高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盘活林木资产,形成林板联动
依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发〔2022〕13号)的通知,错划为天然林的人工林地可以纠正为人工林。公司在本年度抢抓政策发展机会,积极研究自有林地的状况,自2023年2月开始主动配合林草局开展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该工作历时10个月,于2023年12月完成。经自查,公司有近3万亩人工林错划为天然林,向政府部门申请对其转为人工林。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此项工作,林木业务的工作重心将围绕人工林纠错开展,在其转为人工林后,有计划的组织对其进行抚育、采伐,对外销售原木及枝丫材,同时补充公司木材原料供应,进一步恢复公司在上市之初“以林养板、以板供林”的林板联动战略,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5)依托林地资源优势,开展林下经济
依托目前公司持有的天然林及人工林优势资源,公司计划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如茯苓、重楼、黄精的种植与精深加工等,使林木抚育和林下经济相结合,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济产出。同时积极探索林下养殖,打造立体综合林产业生态,全面提升林地可持续经营水平。
(6)抢抓市场动态和发展机遇,优化资源配置
基于经营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在未来大力发展主业的同时,公司与管理层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抢抓市场发展机遇,紧盯市场动态,持续在两大主营业务之间动态调配资源、合理集中和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
根据公司未来在经营端、融资端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治理层、管理层均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按计划稳定、持续的经营。
综上,公司自本报告期末未来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且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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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5“收入”各项描述。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根据集团内经营业务的不同,本集团营业周期划分情况如下:
(1)本集团从事的营林造林业务,由于林木类资产生长抚育的周期较长,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
(2)本集团从事的人造板生产销售、林化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变动金额占期初余额的10%以上,且变动原值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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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10%以上,或单项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 | 单项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占无形资产期末余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 单项金额占期末逾期应付利息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期末余额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
收到/支付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笔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10%以上 |
重大承诺事项/重大或有事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资产总额10%以上;或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总额的10%以上;或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当期利润总额10%以上。 |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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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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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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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
(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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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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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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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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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1-30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6-1-31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 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6-1-32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低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除银行外的其他企业,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计算方法: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
②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
合同资产: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计算规则同应收账款。 |
③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 |
④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6-1-33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
⑤ 长期应收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长期应收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根据存货品类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发出计价方法,除林化产品按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外,其余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余存货在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由于本集团存货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因此按存货类别不同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1-34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中,枝丫材、锯末等用以生产刨花板、纤维板的木质原材料为实地盘存制。其余存货均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
14、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1)持有待售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6-1-35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
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6-1-36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6-1-37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6-1-38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6-1-39
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45 | 3-5 | 2.11-32.33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2-30 | 3-5 | 3.17-48.5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2-12 | 3-5 | 7.92-48.5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6 | 5 | 15.8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6-1-40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可以投入或实际已投入使用。 |
需安装调试的生产线(机器设备组合) | (1)单个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 (2)联合试车完成,并带料运行200个小时。 (3)调试后的生产线能够在三个月内稳定产出合格产品。 (4)经公司会同生产厂家等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完成验收。 |
需安装调试的单项生产用机器设备 | (1)安装调试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2)能与其他设备配合,稳定带料运行100小时。 |
在建工程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已发生的成本情况,以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且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18、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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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本集团持有的生物资产主要是用材林。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蓄积量比例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其中,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购入的软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辨认出的被购买方存在的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无形资产,以购买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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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20、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2、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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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3、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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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销售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给予客户的信用账期小于一年,与行业惯例一致,亦不包含重大融资成本,根据产品类别、销售区域、销售模式的不同,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人造板产品
人造板类产品主要包括单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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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区域 | 销售模式 |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境内销售 | 到厂自提 | 交付商品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
送货上门 | 运输商品至客户指定地点,交付商品。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后,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 |
境外销售 | CIF | 运输货物至港口装船,交付商品,运输至客户指定港口 | (1)对于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一般在货物装船越过船舷,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的孰晚时点,判断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 (2)对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继续提供运输、保险的履约义务,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客户签收货物时,确认收入。 |
(2)林化产品
林化产品主要包括松香、歧化松香、松节油等。该类产品通常只有到厂自提一种销售模式,本集团在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后,判断控制权发生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3)林木产品
林木产品主要包括松木、桉木、其他杂木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 | 销售模式 |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境内销售 | 活立木销售 | 将林地上生长的林木交付给客户,使客户能够合法的采伐林木。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林地交付给客户,并为客户办妥采伐权证,使客户能够控制林木采伐时,确认收入。 |
自伐销售 | 自行组织采伐,并将采伐后的木材运输出山,至市场上销售。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自行采伐的林木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签收的确认单或过磅单时,确认收入。 |
(4)林地流转
林地流转主要系将本集团持有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客户,由于林地流转程序、行政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且测绘面积与最终交割过户面积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通常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①与客户签订了合同;②将林地实际交付给客户;③为客户办理了林地过户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证交付给客户;④已取得林地转让款或收款权利;⑤双方已结算确认。
26、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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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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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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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9、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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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6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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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本集团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施工劳务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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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621.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852.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687.48 | |
财务费用 | -63.25 | |
所得税费用 | -12,092.84 | |
未分配利润 | -4,699.33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费)种 | 税(费)率 | 计税依据 |
(1)增值税 | 3%、5%、6%、9%、13% | 应税销售额 |
(2)企业所得税 | 25%、20%、15% | 应纳税所得额 |
(3)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4)教育费附加 | 3%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以下子公司所得税税率情况为: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5%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25% |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 | 25% |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20% |
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20%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20% |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 | 20% |
6-1-52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本公司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项,本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属于从事林业的农业生产者单位,生产的林木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本公司属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纳税人,通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初级林产品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能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文件,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6-1-53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2023年1月1日,“年末”指2023年12月31日,“上年年末”指2022年12月31日,“本年”指2023年度,“上年”指2022年度。
1、货币资金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合 计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235,239.21 |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93,629,335.96 | 31,030,192.45 |
1至2年 | 2,303,303.75 | 9,624,845.50 |
2至3年 | 52,896.00 | 6,300.00 |
3至4年 | 47,696.00 | 100,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小 计 | 101,335,065.66 | 46,063,171.90 |
减:坏账准备 | 10,985,645.45 | 8,670,479.40 |
合 计 | 90,349,420.21 | 37,392,692.50 |
注:应收账款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 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34,439.47 | 0.82 | 834,439.4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500,626.19 | 99.18 | 10,151,205.98 | 10.10 | 90,349,420.21 |
其中:账龄组合 | 100,500,626.19 | 99.18 | 10,151,205.98 | 10.10 | 90,349,420.21 |
合 计 | 101,335,065.66 | 100.00 | 10,985,645.45 | 90,349,420.21 |
(续)
6-1-54
_1048类 别_1048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93,043.47 | 1.72 | 793,043.4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270,128.43 | 98.28 | 7,877,435.93 | 17.40 | 37,392,692.50 |
其中:账龄组合 | 45,270,128.43 | 98.28 | 7,877,435.93 | 17.40 | 37,392,692.50 |
合 计 | 46,063,171.90 | 100.00 | 8,670,479.40 | 37,392,692.50 |
① 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王姓自然人 | 793,043.47 | 793,043.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格简木业有限公司 | 41,396.00 | 41,39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 计 | 834,439.47 | 834,439.47 | 100.00 | —— |
②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3,629,335.96 | 4,681,466.80 | 5.00 |
1至2年 | 1,510,260.28 | 151,026.03 | 10.00 |
2至3年 | 52,896.00 | 10,579.20 | 20.00 |
3至4年 | 6,300.00 | 6,300.00 | 100.00 |
4至5年 | 100.00 |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100.00 |
合 计 | 100,500,626.19 | 10,151,205.98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合并增加 | |||
账龄组合 | 7,877,435.93 | 1,418,404.86 | 3,692,174.91 | 10,151,205.98 | ||
单项计提 | 793,043.47 | 41,396.00 | 834,439.47 | |||
合计 | 8,670,479.40 | 1,418,404.86 | 3,733,570.91 | 10,985,645.4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6-1-55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广州索菲亚供应链有限公司 | 11,985,411.02 | 11.83 | 599,270.55 |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 9,880,652.77 | 9.75 | 494,032.64 |
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 | 7,338,213.75 | 7.24 | 366,910.69 |
唐山森江木业有限公司 | 6,567,846.10 | 6.48 | 328,392.31 |
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 6,506,345.00 | 6.42 | 325,317.25 |
合计 | 42,278,468.64 | 41.72 | 2,113,923.44 |
3、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422,944.05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5,422,944.05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 | ||
合 计 | 5,422,944.05 |
注1: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注2: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其承兑人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此类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此类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背书转让 | 6,160,421.52 | |
合 计 | 6,160,421.52 |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6-1-56
账 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696,391.42 | 100.00 | 226,642.23 | 1.72 |
1至2年 | 42,658.85 | 0.32 | ||
2至3年 | 8,416.04 | 0.07 | ||
3年以上 | 12,904,824.36 | 97.89 | ||
小 计 | 5,696,391.42 | 100.00 | 13,182,541.48 | 100.00 |
减:坏账准备 | —— | 12,928,838.40 | —— | |
合 计 | 5,696,391.42 | —— | 253,703.08 | —— |
注1:预付款项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注2:本年度,公司将历史长期积累下的未收到商品或服务并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石家庄旺农贸易有限公司 | 3,473,483.23 | 60.98 |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 587,729.24 | 10.32 |
河北宇航化工有限公司 | 569,461.90 | 10.00 |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33,168.65 | 4.09 |
安阳林威助剂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0 | 2.60 |
合计 | 5,011,843.02 | 87.99 |
(3)预付款项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类 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合并增加 | 转出至其他应收款 | |||
减值准备 | 12,928,838.40 | 63,113.07 | 23,160.92 | 12,842,564.41 | |||
合 计 | 12,928,838.40 | 63,113.07 | 23,160.92 | 12,842,564.41 |
5、其他应收款
6-1-57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83,318.45 | 1,095,006.22 |
合 计 | 1,783,318.45 | 1,095,006.22 |
注: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1)其他应收款
①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68,971.05 | 930,907.06 |
1至2年 | 452,973.39 | 219,991.04 |
2至3年 | 212,649.89 | 15,815.70 |
3至4年 | 5,492.20 | 97,643.24 |
4至5年 | 255,331.24 | 30,000.00 |
5年以上 | 34,923,030.94 | 9,511,887.48 |
小 计 | 37,118,448.71 | 10,806,244.52 |
减:坏账准备 | 35,335,130.26 | 9,711,238.30 |
合 计 | 1,783,318.45 | 1,095,006.22 |
②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6,966,593.75 | 4,109,074.89 |
代收代付款 | 14,215,020.78 | 215,229.95 |
押金及保证金 | 4,519,062.51 | 5,031,372.87 |
其他 | 1,417,771.67 | 1,450,566.81 |
小 计 | 37,118,448.71 | 10,806,244.52 |
减:坏账准备 | 35,335,130.26 | 9,711,238.30 |
合 计 | 1,783,318.45 | 1,095,006.22 |
③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_1029类 别_1029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118,448.71 | 100.00 | 35,335,130.26 | 95.20 | 1,783,318.45 |
账龄组合 | 37,118,448.71 | 100.00 | 35,335,130.26 | 95.20 | 1,783,318.45 |
合 计 | 37,118,448.71 | 100.00 | 35,335,130.26 | 1,783,318.45 |
6-1-58
(续)
_1030类 别_1030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806,244.52 | 100.00 | 9,711,238.30 | 89.87 | 1,095,006.22 |
账龄组合 | 10,806,244.52 | 100.00 | 9,711,238.30 | 89.87 | 1,095,006.22 |
合 计 | 10,806,244.52 | 100.00 | 9,711,238.30 | 1,095,006.22 |
④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_1114坏账准备_1114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9,350.82 | 9,541,887.48 | 9,711,238.30 | |
2023年1月1日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92,819.24 | 92,819.24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
本年转回 | 556,560.12 | 120,000.00 | 676,560.12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4,824.00 | 4,824.00 | ||
其他变动 | 641,620.62 | 25,663,655.46 | 26,305,276.0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6,768.08 | 35,178,362.18 | 35,335,130.26 |
注:其他变动主要是企业合并增加以及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转入。
⑤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合并增加 | 预付转入 | |||
账龄组合计提 | 9,711,238.30 | 676,560.12 | 4,824.00 | 13,462,711.67 | 12,842,564.41 | 35,335,130.26 | |
合 计 | 9,711,238.30 | 676,560.12 | 4,824.00 | 13,462,711.67 | 12,842,564.41 | 35,335,130.26 |
⑥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1-59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唐县长古城镇长古城村村民委员会 | 9,657,274.00 | 26.02 | 代收代付款 | 5年以上 | 9,657,274.00 |
唐县长古城镇大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 3,125,452.00 | 8.42 | 代收代付款 | 5年以上 | 3,125,452.00 |
基建拨款 | 1,968,000.00 | 5.30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68,000.00 |
江城松香厂 | 1,576,907.46 | 4.2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576,907.46 |
地区林业局 | 1,000,000.00 | 2.6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000,000.00 |
景谷县土地局 | 1,000,000.00 | 2.6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000,000.00 |
合计 | 18,327,633.46 | 49.37 | —— | —— | 18,327,633.46 |
注:金额相等并列披露。
6、存货
(1)存货分类
_1138项 目_1138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375,966.32 | 744,822.08 | 25,631,144.24 |
在产品 | 16,336.64 | 16,336.64 | |
库存商品 | 67,937,708.24 | 268,064.30 | 67,669,643.94 |
周转材料 | 14,028,869.58 | 14,028,869.58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51,526,742.03 | 4,057,948.99 | 147,468,793.04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948,535.25 | 948,535.25 | |
合 计 | 260,834,158.06 | 5,070,835.37 | 255,763,322.69 |
(续)
6-1-60
_1139项 目_1139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446,690.70 | 419,339.49 | 10,027,351.21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298,602.29 | 125,498.27 | 5,173,104.02 |
周转材料 | 64,043.30 | 64,043.3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53,876,362.29 | 4,057,948.99 | 149,818,413.30 |
合同履约成本 | 46,781.86 | 46,781.86 | |
发出商品 | 830,714.92 | 830,714.92 | |
合 计 | 170,563,195.36 | 4,602,786.75 | 165,960,408.61 |
注:存货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
原材料 | 419,339.49 | 327,644.98 | 2,162.39 | 744,822.08 | ||
库存商品 | 125,498.27 | 3,821,022.77 | 8,269.86 | 3,670,186.88 | 268,064.3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057,948.99 | 4,057,948.99 | ||||
合 计 | 4,602,786.75 | 4,148,667.75 | 8,269.86 | 3,672,349.27 | 5,070,835.37 |
7、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出口合同 | 1,004,307.37 | 50,215.37 | 954,092.00 | |||
合 计 | 1,004,307.37 | 50,215.37 | 954,092.00 |
8、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期末留抵进项税 | 3,964,382.05 | 1,272,861.25 |
预付中介服务费 | 2,220,603.77 | |
未开票进项税 | 1,299,989.98 | |
待认证进项税 | 294,583.93 | |
预缴税款 | 201.19 | |
长期应收款应计利息 | 2,811,402.75 | |
合计 | 7,779,760.92 | 4,084,264.00 |
注:年末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取得的进项税、预付中介费增加。
6-1-61
9、长期应收款
_1224项 目_1224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重组借款(注) | 183,900,000.00 | 183,9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
合 计 | 183,900,000.00 | 183,900,000.00 |
注:重组借款系根据与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而借出的款项,该笔借款本金18,390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6%,该借款用于置换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18,390万元银行贷款,本年已偿还。
10、固定资产
_1278项 目_1278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31,767,594.22 | 22,385,840.8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331,767,594.22 | 22,385,840.81 |
注:固定资产较上年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1)固定资产
① 固定资产情况
_1283项 目_1283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47,883,155.02 | 68,745,184.31 | 2,718,009.62 | - | 119,346,348.95 |
2、本年增加金额 | 111,943,815.73 | 237,984,354.70 | 4,226,894.85 | 1,100,049.01 | 355,255,114.29 |
(1)购置 | 2,559,380.49 | 748,654.85 | 247,235.01 | 3,555,270.3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759,536.83 | 19,789,225.21 | 26,548,762.0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5,184,278.90 | 215,635,749.00 | 3,478,240.00 | 852,814.00 | 325,151,081.90 |
(4)其他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1,250.00 | 55,384,705.60 | 235,560.00 | 100.00 | 55,641,615.60 |
(1)处置 | 21,250.00 | 37,685,485.60 | 235,560.00 | 100.00 | 37,942,395.60 |
(2)转出至在建工程 | 17,699,220.00 | 17,699,220.00 | |||
(3)其他 | - | ||||
4、重分类 | 1,104,029.15 | -961,428.48 | -927,271.91 | 784,671.24 | - |
5、年末余额 | 160,909,749.90 | 250,383,404.93 | 5,782,072.56 | 1,884,620.25 | 418,959,847.64 |
二、累计折旧 | - | ||||
1、年初余额 | 37,589,412.18 | 48,411,821.90 | 1,377,095.33 | 87,378,329.41 |
6-1-62
_1283项 目_1283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2、本年增加金额 | 5,154,019.09 | 18,023,056.99 | 1,019,617.83 | 196,707.86 | 24,393,401.77 |
(1)计提 | 5,154,019.09 | 18,023,056.99 | 1,019,617.83 | 196,707.86 | 24,393,401.77 |
(2)其他 | |||||
3、本年减少金额 | 9,647.20 | 26,193,788.51 | 110,797.70 | 26,314,233.41 | |
(1)处置 | 9,647.20 | 25,811,646.26 | 110,797.70 | 25,932,091.16 | |
(2)转出至在建工程 | 382,142.25 | 382,142.25 | |||
(3)其他 | |||||
4、重分类 | -1,155,604.08 | 475,137.35 | -72,580.12 | 753,046.85 | |
5、年末余额 | 41,578,179.99 | 40,716,227.73 | 2,213,335.34 | 949,754.71 | 85,457,497.77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129,645.07 | 8,538,303.45 | 914,230.21 | 9,582,178.73 | |
2、本年增加金额 | 322,067.37 | 322,067.37 | |||
(1)计提 | 322,067.37 | 322,067.37 | |||
(2)其他 | |||||
3、本年减少金额 | 8,169,490.45 | 8,169,490.45 | |||
(1)处置 | 8,169,490.45 | 8,169,490.45 | |||
(2)转出至在建工程 | |||||
(3)其他 | |||||
4、重分类 | 1,282,539.21 | -368,813.00 | -914,230.21 | 504.00 | |
5、年末余额 | 1,412,184.28 | 322,067.37 | 504.00 | 1,734,755.65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17,919,385.63 | 209,345,109.83 | 3,568,737.22 | 934,361.54 | 331,767,594.22 |
2、年初账面价值 | 10,164,097.77 | 11,795,058.96 | 426,684.08 | 22,385,840.81 |
注:本年计提折旧金额为24,393,401.77元。
②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8,258,927.16 | 6,859,115.63 | 1,152,043.72 | 247,767.81 |
机器设备 | 2,695,126.80 | 2,350,793.70 | 199,320.25 | 145,012.85 |
合 计 | 10,954,053.96 | 9,209,909.33 | 1,351,363.97 | 392,780.66 |
③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879,539.39 |
机器设备 | 964,892.45 |
6-1-63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合 计 | 1,844,431.84 |
④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0,043,514.72 | 未完成验收或相关手续 |
其中:废弃木料2#仓库 | 3,464,660.79 | 未完成验收 |
废弃木料4#仓库 | 2,624,789.20 | 未完成验收 |
废弃木料3#仓库 | 2,014,479.55 | 未完成验收 |
⑤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A、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明细
项 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歧化松香相关设备 | 2,980,267.37 | 2,658,200.00 | 322,067.37 |
合 计 | 2,980,267.37 | 2,658,200.00 | 322,067.37 |
可回收金额参考公司聘请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015号》确认。
B、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项目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情况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歧化松香设备 | 以重置成本法确定公允价值;按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比例计算处置费用 | 综合成新率 | 根据设备情况不同,综合成新率在87%-90%之间 |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在考虑功能性贬值与经济性贬值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
产权交易费 | 5% | 参考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交易收费标准确定 |
11、在建工程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883,345.68 | |
工程物资 | ||
合 计 | 30,883,345.68 |
注:在建工程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1)在建工程
① 在建工程情况
6-1-64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建设工程 | 8,050,563.84 | 8,050,563.84 |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 20,332,047.64 | 20,332,047.64 | ||||
刨花板热压机大修及防火更新改造工程 | 1,249,621.10 | 1,249,621.10 | ||||
密度板热压机防火更新改造工程 | 1,251,113.10 | 1,251,113.10 | ||||
合 计 | 30,883,345.68 | 30,883,345.68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1-65
②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年其他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建设工程 | 14,810,100.67 | 6,759,536.83 | 8,050,563.84 | 自筹 |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 20,332,047.64 | 20,332,047.64 | 自筹 | ||||||
刨花板热压机大修及防火更新改造工程 | 21,549,282.88 | 17,894,319.68 | 2,405,342.10 | 1,249,621.10 | 自筹 | ||||
合 计 | 56,691,431.19 | 24,653,856.51 | 2,405,342.10 | 29,632,232.58 |
注:其他减少主要是修理过程中拆卸报废减少。
6-1-66
12、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机器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211,268.83 | 2,567,161.04 | 4,862,811.77 | 8,641,241.64 |
2、本年增加金额 | 4,908,926.27 | 4,908,926.27 | ||
(1)租入 | 4,908,926.27 | 4,908,926.27 | ||
3、本年减少金额 | 913,032.49 | 913,032.49 | ||
(1)处置 | 913,032.49 | 913,032.49 | ||
4、年末余额 | 298,236.34 | 7,476,087.31 | 4,862,811.77 | 12,637,135.42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544,409.84 | 2,053,728.78 | 943,391.52 | 3,541,530.14 |
2、本年增加金额 | 224,150.55 | 1,004,324.89 | 943,385.52 | 2,171,860.96 |
(1)计提 | 224,150.55 | 1,004,324.89 | 943,385.52 | 2,171,860.96 |
3、本年减少金额 | 528,597.71 | 528,597.71 | ||
(1)处置 | 528,597.71 | 528,597.71 | ||
4、年末余额 | 239,962.68 | 3,058,053.67 | 1,886,777.04 | 5,184,793.39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58,273.66 | 4,418,033.64 | 2,976,034.73 | 7,452,342.03 |
2、年初账面价值 | 666,858.99 | 513,432.26 | 3,919,420.25 | 5,099,711.50 |
注: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续租。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1-67
13、无形资产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污染物排放权 | 客户资源 | 合同权益 | 商标及域名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26,497,047.66 | 105,774.35 | 2,111,600.00 | 28,714,422.01 | ||||
2、本年增加金额 | 67,687,188.80 | 266,600.00 | 332,550.00 | 4,190,000.00 | 5,393,000.00 | 3,890.00 | 77,873,228.80 | |
(1)购置 | 4,344,788.80 | 4,344,788.80 | ||||||
(2)企业合并增加 | 63,342,400.00 | 266,600.00 | 332,550.00 | 4,190,000.00 | 5,393,000.00 | 3,890.00 | 73,528,440.00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376,948.24 | 11,030.19 | 2,111,600.00 | 3,499,578.43 | ||||
(1)处置 | 1,376,948.24 | 11,030.19 | 2,111,600.00 | 3,499,578.43 | ||||
4、年末余额 | 92,807,288.22 | 361,344.16 | 332,550.00 | 4,190,000.00 | 5,393,000.00 | 3,890.00 | 103,088,072.38 |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9,794,535.64 | 105,774.35 | 580,690.11 | 10,481,000.10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921,849.98 | 44,433.33 | 133,020.00 | 916,937.82 | 657,682.93 | 1,080.56 | 3,675,004.62 | |
(1)计提 | 1,921,849.98 | 44,433.33 | 133,020.00 | 916,937.82 | 657,682.93 | 1,080.56 | 3,675,004.62 | |
3、本年减少金额 | 408,630.76 | 11,030.19 | 580,690.11 | 1,000,351.06 | ||||
(1)处置 | 408,630.76 | 11,030.19 | 580,690.11 | 1,000,351.06 | ||||
4、年末余额 | 11,307,754.86 | 139,177.49 | 133,020.00 | 916,937.82 | 657,682.93 | 1,080.56 | 13,155,653.66 |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1,530,909.89 | 1,530,909.89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530,909.89 | 1,530,909.89 | ||||||
(1)处置 | 1,530,909.89 | 1,530,909.89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81,499,533.36 | 222,166.67 | 199,530.00 | 3,273,062.18 | 4,735,317.07 | 2,809.44 | 89,932,418.72 | |
2、年初账面价值 | 16,702,512.02 | 16,702,512.02 |
注:无形资产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6-1-68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剩余摊销年限 |
1号土地 | 53,052,600.00 | 48.33 |
2号土地 | 9,195,500.38 | 42.67 |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91,952,161.74 | 91,952,161.74 |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7,102.58 | 1,407,102.58 | ||||
合 计 | 1,407,102.58 | 91,952,161.74 | 93,359,264.32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785,415.01 | 785,415.01 |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7,102.58 | 1,407,102.58 | ||||
合 计 | 1,407,102.58 | 785,415.01 | 2,192,517.59 |
注:本公司因并购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故本年不再进行减值测试。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 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并购汇银木业形成的商誉 | 所属资产组组合:汇银木业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组合的构成:与汇银木业主营业务预期存在协同效应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资产组组合的依据:该资产组组合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资产组组合的内部资产或资产组之间相互存在协同效应;是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合并所产生商誉的最低监控水平;该资产组组合不大于所属的河北经营分部 | 河北经营分部,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河北 | 不适用,本年新增。 |
(4)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购买日,本公司将所形成的商誉划分为核心商誉以及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的非核心商誉,情况如下:
类 别 | 金额 |
核心商誉 | 80,173,232.45 |
非核心商誉 | 11,778,929.29 |
合计 | 91,952,161.74 |
6-1-69
①核心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可回收金额确定方法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汇银木业包含完全核心商誉的资产组组合 |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57,657.46 | 59,388.41 | 未发生减值 |
合 计 | 57,657.46 | 59,388.41 |
可回收金额经公司聘请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082号)确认。A、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及情况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情况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5年 | 收入增长率 | 自2024年度4.40%至2028年度0.60%。 | 根据历史经营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发展预期及企业产品规划综合确定。 |
利润率 | 平均12.89% | 根据历史经营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发展预期及企业产品规划综合确定。 | |
折现率 | 税前:11.83% | 计算WACC作为税后折现率,再使用割差法确定税前折现率。 |
B、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及情况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情况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收入增长率 | 0 | 假设资产组组合将保持稳定收入规模 |
利润率 | 13.21% | 假设资产组组合将保持稳定盈利水平 |
折现率 | 税前:11.83% | 假设资产组组合未来所处市场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均不发生重大变化。 |
②非核心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针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部分在合并层面折旧摊销的计提,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计提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785,415.01元。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标的资产 | 本年承诺业绩 | 本年完成业绩 | 完成率 | 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4,353.00 | 4,693.04 | 107.81% | 无 |
合 计 | 4,353.00 | 4,693.04 | 107.81% |
15、长期待摊费用
_1354项 目_1354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摊销 | 其他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料场及供电设施改造费 | 183,033.65 | 146,765.88 | 36,267.77 | ||
合 计 | 183,033.65 | 146,765.88 | 36,267.77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6-1-70
_1356项 目_1356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租赁负债 | 1,866,693.61 | 7,466,774.44 | 1,127,834.41 | 4,511,337.6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4,955,038.41 | 19,820,153.64 | ||
可抵扣亏损 | 3,022,558.98 | 12,090,235.92 | ||
合 计 | 9,844,291.00 | 39,377,164.00 | 1,127,834.41 | 4,511,337.6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_1358项 目_1358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使用权资产 | 1,848,517.09 | 7,394,068.36 | 1,132,065.13 | 4,528,260.5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1,555,910.34 | 86,223,641.36 | ||
合 计 | 23,404,427.43 | 93,617,709.72 | 1,132,065.13 | 4,528,260.5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826,114.48 | 18,176.52 | 1,108,213.13 | 19,621.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26,114.48 | 13,578,312.95 | 1,108,213.13 | 23,852.0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56,659,577.97 | 49,683,749.42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900,000.00 |
可抵扣亏损 | 72,542,364.48 | 65,178,827.17 |
合计 | 130,101,942.45 | 115,762,576.59 |
因未来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审慎考虑未就上述项目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2023年 | - | 11,820,749.63 |
2024年 | 3,108,605.28 | 4,597,036.50 |
2025年 | 8,885,523.83 | 8,885,523.83 |
2026年 | 18,375,074.34 | 18,417,212.42 |
2027年 | 21,408,506.85 | 21,458,304.79 |
2028年 | 20,764,654.18 | - |
合计 | 72,542,364.48 | 65,178,827.17 |
6-1-71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_1368项 目_1368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612,693.77 | 2,612,693.77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
合 计 | 2,612,693.77 | 2,612,693.77 |
注: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主要是企业合并导致。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9,006,507.49 | 13,986,550.79 |
应付加工、运输费 | 1,495,345.61 | 785,337.14 |
应付服务款 | 5,258,913.05 | 4,597,865.54 |
合计 | 25,760,766.15 | 19,369,753.47 |
注:应付账款较上年增加主要是企业合并导致。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_1416项 目_1416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租金 | 1,804,519.36 | 680,564.33 |
合 计 | 1,804,519.36 | 680,564.33 |
注:较上年增加主要是预收林地租金增加。20、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_1424项 目_1424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林地及林木款 | 6,585,359.36 | 16,075,047.62 |
预收货款 | 2,047,051.17 | 42,639.25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合 计 | 8,632,410.53 | 16,117,686.87 |
注: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客户进行了结算。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 | 2,242,421.08 | 逐步结算 |
段春伟 | 2,800,000.00 | 逐步结算 |
合 计 | 5,042,421.08 | —— |
6-1-72
(3)本年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 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与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的林地转让合同负债 | 7,435,127.20 | 本年双方就合同下的林地流转进一步进行结算交割,收款790,108.53元,结转8,225,235.73元。 |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_1434项 目_1434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677,327.74 | 45,795,641.85 | 38,352,636.24 | 17,120,333.3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829.28 | 4,706,860.65 | 4,693,573.75 | 47,116.1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五、其他 | ||||
合 计 | 9,711,157.02 | 50,502,502.50 | 43,046,209.99 | 17,167,449.53 |
(2)短期薪酬列示
_1436项 目_1436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33,269.85 | 39,137,480.00 | 34,358,893.65 | 5,911,856.20 |
二、职工福利费 | 368,551.00 | 368,551.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7,947.52 | 2,473,176.02 | 2,467,081.99 | 24,041.55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17,575.43 | 2,090,325.14 | 2,084,542.22 | 23,358.35 |
2.工伤保险费 | 372.09 | 275,403.26 | 275,092.15 | 683.20 |
3.生育保险费 | 107,447.62 | 107,447.62 | ||
4.其他 | ||||
四、住房公积金 | 533.00 | 730,324.60 | 730,324.60 | 533.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525,577.37 | 3,086,110.23 | 427,785.00 | 11,183,902.6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
合 计 | 9,677,327.74 | 45,795,641.85 | 38,352,636.24 | 17,120,333.3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_1438项 目_1438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 32,448.14 | 4,541,250.26 | 4,528,577.06 | 45,121.34 |
二、失业保险费 | 1,381.14 | 165,610.39 | 164,996.69 | 1,994.84 |
三、企业年金缴费 | ||||
合 计 | 33,829.28 | 4,706,860.65 | 4,693,573.75 | 47,116.18 |
6-1-73
22、应交税费
_1442项 目_1442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值税 | 336,621.76 | 1,005,952.70 |
企业所得税 | 20,354.16 | 447,629.85 |
房产税 | 375,973.13 | 241,541.3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541.62 | 74,492.25 |
个人所得税 | 65,896.94 | 60,996.56 |
教育费附加 | 24,934.28 | 44,704.67 |
代扣税金 | 43,797.43 | 43,797.43 |
印花税 | 99,492.61 | 34,242.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6,622.86 | 29,803.13 |
环境保护税 | 102,387.56 | 10,642.14 |
营业税 | 239.73 | 239.73 |
土地使用税 | 209,902.43 | |
合 计 | 1,337,764.51 | 1,994,042.08 |
23、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7,267,546.96 | 1,163,860.26 |
应付股利 | 1,104,960.50 | 1,104,960.50 |
其他应付款 | 47,220,068.15 | 63,790,220.37 |
合 计 | 55,592,575.61 | 66,059,041.13 |
(1)应付利息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借款利息 | 7,267,546.96 | 1,163,860.26 |
合 计 | 7,267,546.96 | 1,163,860.26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项 目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应付控股股东借款利息 | 7,267,546.96 | 控股股东未催收 |
合 计 | 7,267,546.96 | —— |
6-1-74
(2)应付股利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104,960.50 | 1,104,960.50 |
合 计 | 1,104,960.50 | 1,104,960.50 |
(3)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
_1452项 目_1452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借款及利息 | 36,501,752.82 | 52,920,625.75 |
往来款 | 4,773,800.32 | 4,609,180.71 |
押金及保证金 | 1,899,550.57 | 1,411,352.03 |
代收代付款 | 545,090.93 | 564,098.91 |
公司林地承包费 | 1,041,312.73 | |
其他 | 3,499,873.51 | 3,243,650.24 |
合 计 | 47,220,068.15 | 63,790,220.37 |
注:本年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偿还了部分借款。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借款展期,未届清偿时点 |
合 计 | 35,000,000.00 | —— |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7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46,832.11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87,711.86 | 1,680,835.14 |
合 计 | 26,834,543.97 | 1,680,835.14 |
注:年末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汇银木业一年内需偿付的长期借款增加。
25、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应计利息 | 198,443.87 | 138,554.80 |
待转销项税 | 266,116.66 | 5,543.10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90,475.00 | |
合 计 | 755,035.53 | 144,097.90 |
注:年末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利息增加。
6-1-75
26、长期借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33,650,000.00 | |
保证借款 | 60,0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700,000.00 | |
合 计 | 170,950,000.00 |
注:年末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汇银木业本年向银行新增借款,以置换本公司重组前对其提供的借款。
27、租赁负债
_1522项目_1522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新增租赁 | 本年利息 | 其他 | ||||
土地 | 535,633.03 | 5,426,433.81 | 132,512.05 | 1,675,594.95 | 4,418,983.94 | |
机器设备 | 3,975,704.63 | 134,032.80 | 1,061,946.90 | 3,047,790.53 | ||
房屋及建筑物 | 409,337.74 | 14,160.69 | 423,498.43 | |||
小计 | 4,920,675.40 | 5,426,433.81 | 280,705.54 | 3,161,040.28 | 7,466,774.47 |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80,835.14 | 1,887,711.86 | ||||
合计 | 3,239,840.26 | 5,579,062.61 |
注:年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对土地续租导致。
28、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84,666,309.60 | 183,9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 计 | 284,666,309.60 | 183,900,000.00 |
(1)长期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重组借款(注1) | 239,444,672.00 | 183,900,000.00 |
业绩承诺保证金(注2) | 22,039,520.00 | |
扶贫投资款 | 18,090,270.81 | |
分期购买设备款 | 7,338,678.90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246,832.11 | |
合 计 | 284,666,309.60 | 183,900,000.00 |
注1:重组借款系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借入的款项,上年用于转借汇银木业偿还其通过转贷取得的银行借款,本年用于支付重组对价。
注2:业绩承诺保证金为本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协议暂扣的10%股权收购对价,待业绩承诺期满后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结算支付。
6-1-76
29、递延收益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计入损益 | 本年返还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00,000.00 | 900,000.00 | 政府补助本公司5 万 m?生态板建设项目 | |||
合 计 | 900,000.00 | 900,000.00 |
30、其他非流动负债
_1553项 目_1553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 | 7,564,686.35 | 8,238,969.87 |
合 计 | 7,564,686.35 | 8,238,969.87 |
31、股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 年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9,800,000.00 | 129,800,000.00 |
32、资本公积
_1565项 目_1565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73,793,704.70 | 173,793,704.7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93,479,691.20 | 4,471,592.37 | 297,951,283.57 | |
合 计 | 467,273,395.90 | 4,471,592.37 | 471,744,988.27 |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低于市场公允利率,本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利率计提财务费用,与合同约定利率之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
33、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生金额 | 年末余额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5,719.12 | 185,719.12 | -185,719.1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5,719.12 | 185,719.12 | -185,719.1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85,719.12 | 185,719.12 | -185,719.12 |
注:随着本年境外子公司注销,将累计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当期损益。
6-1-77
34、专项储备
_1571项 目_1571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96,550.32 | 854,660.52 | 88,888.74 | 1,662,322.10 |
合 计 | 896,550.32 | 854,660.52 | 88,888.74 | 1,662,322.10 |
35、盈余公积
_1573项 目_1573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786,380.32 | 13,786,380.32 | ||
合 计 | 13,786,380.32 | 13,786,380.32 |
36、未分配利润
_1575项 目_1575 | 本年 | 上年 |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 -458,745,920.24 | -436,470,863.84 |
调整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699.33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458,745,920.24 | -436,475,563.17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22,618.26 | -22,270,357.07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其他转入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减少 | ||
对股东的分配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452,423,301.98 | -458,745,920.24 |
注: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故影响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699.33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_1581项 目_1581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70,021,003.12 | 514,703,455.42 | 102,049,656.20 | 106,319,414.99 |
其他业务 | 19,714,446.87 | 14,057,124.28 | 11,146,657.12 | 7,360,283.08 |
合 计 | 589,735,449.99 | 528,760,579.70 | 113,196,313.32 | 113,679,698.07 |
6-1-78
注: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合同分类 | 云南经营分部 | 河北经营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商品类型分类: | ||||||
胶合板类产品 | 48,726,724.26 | 44,257,889.84 | 48,726,724.26 | 44,257,889.84 | ||
刨花板类产品 | 246,795,283.06 | 206,026,508.48 | 246,795,283.06 | 206,026,508.48 | ||
纤维板类产品 | 255,060,342.05 | 241,003,908.84 | 255,060,342.05 | 241,003,908.84 | ||
林化类产品 | 19,438,653.75 | 23,415,148.26 | 19,438,653.75 | 23,415,148.26 | ||
合计 | 68,165,378.01 | 67,673,038.10 | 501,855,625.11 | 447,030,417.32 | 570,021,003.12 | 514,703,455.4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68,165,378.01 | 67,673,038.10 | 501,855,625.11 | 447,030,417.32 | 570,021,003.12 | 514,703,455.42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合计 | 68,165,378.01 | 67,673,038.10 | 501,855,625.11 | 447,030,417.32 | 570,021,003.12 | 514,703,455.42 |
38、税金及附加
_1615项 目_1615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房产税 | 238,810.10 | 269,747.60 |
土地增值税 | -608.13 | |
土地使用税 | 656,868.30 | 405,024.82 |
印花税 | 523,229.44 | 50,148.52 |
车船使用税 | 750.00 | 7,080.00 |
教育费附加 | 583,651.22 | 51,900.2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72,752.05 | 86,500.4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9,100.80 | 34,600.17 |
环境保护税 | 667,463.01 | 37,753.99 |
合 计 | 4,032,624.92 | 942,147.70 |
注: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39、销售费用
_1617项 目_1617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83,755.82 | 236,557.08 |
办公及业务经费 | 388,356.11 | 56,832.24 |
折旧及摊销 | 916,937.82 | |
其他 | 42,106.46 | |
合 计 | 2,089,049.75 | 335,495.78 |
注: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6-1-79
40、管理费用
_1621项 目_1621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145,915.39 | 10,486,389.32 |
办公及业务经费 | 12,310,511.72 | 9,545,984.13 |
折旧及摊销 | 6,604,891.50 | 2,157,981.05 |
安全生产费 | 854,660.52 | 806,369.95 |
设备投资前期改造费 | 884,955.76 | |
其他费用 | 6,473.60 | |
合 计 | 35,915,979.13 | 23,888,153.81 |
注: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41、财务费用
_1629项 目_1629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1,048,099.30 | 3,641,075.56 |
减:利息收入 | 534,124.76 | 72,092.47 |
利息净支出 | 20,513,974.54 | 3,568,983.09 |
汇兑净损失 | 521,997.94 | -673,695.69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41,935.16 | 38,915.83 |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损益 | -674,283.52 | -771,728.25 |
合 计 | 20,403,624.12 | 2,162,474.98 |
注: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42、其他收益
_1633项 目_1633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7,645,126.43 |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政府补助 | 921,243.59 | 403,999.46 | 921,243.5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739.63 | 8,961.27 | |
税费返还 | 760.13 | ||
合 计 | 18,577,109.65 | 413,720.86 | 921,243.59 |
注1: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汇银木业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优惠政策。
6-1-80
注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九、“政府补助”。
43、投资收益
_1637项 目_1637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8,500.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64,127.4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 1,708,939.42 | 2,652,266.75 |
合 计 | 2,061,567.11 | 2,652,266.75 |
44、信用减值损失
_1645项 目_1645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1,418,744.78 | -763,075.51 |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 676,560.12 | -42,463.98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446,609.26 | |
合 计 | 2,541,914.16 | -805,539.49 |
45、资产减值损失
_1647项 目_1647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 63,113.07 | 4,508.88 |
存货跌价损失 | -4,140,397.89 | -4,473,694.4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22,067.37 | -2,709,213.56 |
商誉减值损失 | -785,415.01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0,215.37 | -50,215.37 |
合 计 | -5,134,551.83 | -7,228,614.48 |
注: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减少。
46、资产处置收益
_1649项 目_1649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11,477,093.63 | 10,922,961.32 | 11,477,093.63 |
合 计 | 11,477,093.63 | 10,922,961.32 | 11,477,093.63 |
47、营业外收入
_1651项 目_1651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其中: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保险理赔收入 | 1,068,755.79 | 1,068,755.79 | |
罚款 | 7,675.76 | 36,290.00 | 7,675.76 |
其他 | 456.85 | 1,463.56 | 456.85 |
6-1-81
_1651项 目_1651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 计 | 1,076,888.40 | 37,753.56 | 1,076,888.40 |
注:保险理赔收入系子公司汇银木业部分设备意外损毁报废获得的保险理赔。
48、营业外支出
_1657项 目_1657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886,497.47 | 1,886,497.47 | |
其中:固定资产 | 1,886,497.47 | 1,886,497.47 | |
无形资产 | |||
赞助支出 | 15,000.00 | ||
罚款、违约金及滞纳金等 | 8,312.87 | 270,884.19 | |
其他 | 54.27 | 27,275.45 | |
合 计 | 1,909,864.61 | 298,159.64 | 1,886,497.47 |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_1661项 目_1661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1,409.83 | 165,181.7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45,347.62 | -12,092.84 |
合 计 | -1,333,937.79 | 153,088.9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7,223,748.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83,562.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984,125.2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5,832.7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546,390.6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16,876.3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8,813.62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12,535.22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所得税费用 | -1,333,937.79 |
6-1-82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代收代付款 | 1,870,532.76 | 760,680.46 |
保证金及押金 | 1,172,400.00 | 50,000.00 |
政府补助 | 921,243.59 | 123,999.46 |
活期利息收入 | 534,124.76 | 72,092.47 |
收回备用金 | 345,890.04 | 48,196.56 |
收到退回的预付等款项 | 112,939.57 | 915,864.58 |
其他 | 23,030.03 | 85,020.70 |
合 计 | 4,980,160.75 | 2,055,854.23 |
②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_1688项 目_1688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7,998,494.68 | 7,011,980.40 |
代收代付款 | 2,436,768.38 | 1,394,482.91 |
退回预收等款项 | 1,236,237.83 | 95,194.10 |
保证金及押金 | 255,000.00 | 630,011.95 |
备用金 | 74,906.77 | 83,042.18 |
其他 | 31,585.09 | 51,207.48 |
罚款 | 250,000.00 | |
合 计 | 12,032,992.75 | 9,515,919.02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_1690项 目_1690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39,436,034.00 | |
合 计 | 39,436,034.00 |
②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83
_1688项 目_1688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39,436,034.00 | |
合 计 | 39,436,034.00 |
③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_1690项 目_1690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保险赔偿 | 4,214,008.92 | |
收回拆借资金及利息 | 2,306,322.00 | |
退回征地补偿款 | 1,600,000.00 | |
退回预付设备款 | 1,057,390.55 | |
合 计 | 9,177,721.47 |
④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_1692项 目_1692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重组中介费 | 6,654,000.00 | |
资产拍卖等服务费 | 85,200.00 | |
重组借款 | 183,900,000.00 | |
合 计 | 6,739,200.00 | 183,900,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_1694项 目_1694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资金拆借款 | 149,333,672.00 | 236,476,730.00 |
合 计 | 149,333,672.00 | 236,476,730.00 |
②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_1696项 目_1696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归还控股股东拆借资金 | 108,789,000.00 | |
偿付融资租赁款 | 11,241,850.00 | |
归还扶贫投资款 | 5,000,000.00 | |
归还拆借资金 | 2,946,174.86 | |
租金 | 2,610,821.60 | 2,435,419.69 |
预付融资中介费 | 2,350,000.00 | |
分期付款购买设备 | 2,259,715.44 | |
扶贫投资分红 | 1,473,500.00 |
6-1-84
_1696项 目_1696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合 计 | 136,671,061.90 | 2,435,419.69 |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_1700补充资料_1700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8,557,686.67 | -22,270,357.0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134,551.83 | 7,228,614.48 |
信用减值损失 | -2,541,914.16 | 805,539.4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 24,393,401.77 | 3,969,442.0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171,860.96 | 2,268,901.38 |
无形资产摊销 | 3,675,004.62 | 785,133.8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6,765.88 | 135,218.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477,093.63 | -10,922,961.3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7,741.6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895,813.72 | 2,967,316.6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61,567.11 | -2,652,266.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收益以“-”号填列) | 1,444.76 | 1,978.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收益以“-”号填列) | -1,446,792.38 | -14,071.09 |
存货的减少(收益以“-”号填列) | 17,640,423.11 | 21,117,239.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收益以“-”号填列) | 20,763,552.52 | 7,414,878.3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收益以“-”号填列) | -15,311,512.82 | -57,021,957.58 |
其他 | 765,771.78 | 766,013.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125,139.20 | -45,421,337.2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6-1-85
_1700补充资料_1700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27,225,079.82 | 23,313,765.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392,876.20 | 3,911,314.82 |
(2)本年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_1702项 目_1702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本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年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48,260,480.00 | |
其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48,260,480.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173,182.45 | |
其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19,173,182.45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9,087,297.5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_1706项 目_1706 | 本年余额 | 上年余额 |
一、现金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2、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6,972.44 | 7.0827 | 120,210.70 |
应收账款 |
6-1-86
其中:美元 | 503,633.91 | 7.0827 | 3,567,087.89 |
应付账款 | |||
其中:欧元 | 14,688.00 | 7.8592 | 115,435.93 |
美元 | 2,484.58 | 7.0827 | 17,597.54 |
长期应付款 | |||
其中:欧元 | 933,769.20 | 7.8592 | 7,338,678.90 |
53、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2,000,821.93 | 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 |
固定资产 | 141,404,374.86 | 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10,812,467.53 | 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 |
无形资产 | 62,248,100.38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16,465,764.70 |
54、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本年度不存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不存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2,610,821.60元。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① 经营租赁
项 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1,120,668.32 | 无 |
合 计 | 1,120,668.32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1-87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万元)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28日 | 27,03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3月1日 | 取得控制权(注) | 503,398,696.41 | 45,377,690.64 | 21,498,427.45 |
在判断取得控制权时点时,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合并指南”)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将同时满足合并指南中相关条件的第一天判断为购买日,具体情况及形成依据如下:
① 2023年2月24日,本次合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② 2023年2月27日,经汇银木业股东会表决通过,汇银木业公司章程变更,本公司已登记在章程的股东名册中,形成《股东会决议》《汇银木业公司章程》;
③ 2023年2月27日,汇银木业董事会改组完成,本公司在汇银木业董事会中占据过半数席位,且汇银木业聘任本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董事长,同时本公司向汇银木业派驻了高级管理人员,形成《汇银木业董事会决议》、《聘任书》。
④ 2023年2月28日,汇银木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51%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取得换发的汇银木业《营业执照》。
⑤ 2023年2月28日至3月1日,本公司与汇银木业进行了各类相关资产、公章印鉴的交接,形成双方签字盖章的《交接明细》。
⑥ 2023年3月1日,本公司向交易对手方支付了过半数股权价款,形成《银行付款回单》。
根据上述事项及形成的相关书面依据,本公司判断,2023年3月1日为同时满足合并指南中相关条件的首日。因此,将2023年3月1日作为合并日(购买日)。
6-1-88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 目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270,300,0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270,3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78,347,838.26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91,952,161.74 |
①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见本附注六、14“商誉”
②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本次合并产生的商誉,源于本公司收购对价与被购买方在收购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额。公司将形成的商誉进一步按性质分类如下:
类 别 | 金额 | 产生的原因 |
核心商誉 | 80,173,232.45 | 支付对价高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考虑增值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情况下)部分 |
非核心商誉 | 11,778,929.29 |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导致的商誉增加 |
合计 | 91,952,161.74 |
核心商誉,对应被购买方各单项资产与经营这些资产的优秀团队、资源优势、口碑、渠道、商业地位等无形资源组合在一起而迸发出“1+1>2”的协同效应。在并购决策时,本公司判断,这些协同效应能为公司带来高于各单项资产本身价值的超额收益,故为此所支付的并购对价。由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系建立在对被购买方各单项资产、负债辨认和评估的基础之上,系简单算数加减所形成的价值。而众所周知,企业的价值,并非单项资产、负债简单相加减所得的价值,而是应是其盈利能力的价值。本公司所投资的,也是未来能带来的利润回报。因此,本公司的收购对价系建立在对被购买方预计未来收益估值的基础上,两者之差即为资产因协同效应所带来的超越单项资产本身价值的超额收益,系“1+1>2”部分的协同效应估值对价。
非核心商誉,源于在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过程中,因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确认等额部分的商誉。该部分商誉对应的是所得税费用,随着评估增值部分的逐步摊销,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未来期间亦逐步转回,从而减少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因此,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产生于未来可减少所得税费用的价值。
综上,本次合并所产生的大额商誉原因合理,预计可以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6-1-89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 目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流动资产 | 220,927,573.81 | 220,233,111.47 |
其中:存货 | 111,583,735.08 | 110,889,272.74 |
非流动资产 | 416,432,322.02 | 345,031,535.13 |
其中:固定资产 | 325,151,081.90 | 278,716,764.95 |
无形资产 | 73,528,440.00 | 48,561,970.06 |
负债: | ||
流动负债 | 63,328,554.22 | 63,328,554.22 |
非流动负债 | 224,329,697.97 | 209,328,444.64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001,253.33 | |
净资产 | 349,701,643.64 | 292,607,647.74 |
取得的净资产 | 178,347,838.26 |
上述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第四项第四条的指引确定。同时,本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涉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A138号)为本公司提供参考。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清算子公司
名称 |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福港能源(舟山)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11日 |
福港(香港)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7日 |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云南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 云南江城 | 云南江城 | 林业 | 55.00 | 设立 | |
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云南景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云南景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云南景谷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6-1-90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云南景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商务服务 | 100.00 | 设立 | |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批发业 | 100.00 | 购买 | |
上海景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其他 | 100.00 | 设立 | |
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企业管理 | 50.90 | 0.10 | 设立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制造业 | 53.45 | 购买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河北唐县 | 河北唐县 | 制造业 | 51.00 | 购买 | |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 | 河北唐县 | 河北唐县 | 批发业 | 51.00 | 购买 |
注: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49.00 | 22,235,068.41 | 193,588,873.79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1-91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流动 资产 | 非流动 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动 负债 | 负债 合计 | 流动 资产 | 非流动 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动 负债 | 负债 合计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3,064.50 | 42,218.38 | 65,282.88 | 5,003.91 | 20,771.04 | 25,774.95 |
子公司名称 | 3-12月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50,339.87 | 4,537.77 | 4,537.77 | 8,040.05 |
6-1-92
九、政府补助
1、 年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无,本集团所有确认的政府补助均已在当年收到补助款项。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财务报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 | 本年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900,000.00 | 900,000.00 | —— |
3、 计入本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_1635项 目_1635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综合利用资源产生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 17,645,126.43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科研经费补助 | 2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产品研发技术提升改造 | 2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奖励 | 9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补助款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投入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84,243.59 | 123,999.46 | 与收益相关 |
景谷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企业达规培育奖励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发改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金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8,566,370.02 | 403,999.46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1-93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以欧元进行采购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构成影响。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六、52“外币货币性项目”。各项外币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
项 目 | 本年 | 上年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1% | 36,697.02 | 110,329.26 |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贬值1% | - 36,697.02 | -110,329.26 |
欧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1% | -74,541.14 | |
欧元对人民币汇率贬值1% | 74,541.14 |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493,939,581.44元。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四、11。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六、2,附注六、5的披露。
6-1-94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应付账款 | 25,760,766.15 | ||||
其他应付款 | 47,737,876.37 | ||||
租赁负债(含利息) | 2,147,233.66 | 2,147,233.66 | 2,147,233.66 | 1,599,144.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755,035.5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20,535.75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7,013,275.26 | 27,331,538.35 | 30,771,036.12 | 245,388,242.87 | |
长期借款 | 7,651,726.23 | 29,746,056.85 | 149,840,539.7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564,686.35 |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 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1)应收票据 | 5,422,944.05 | 5,422,944.05 | ||
(2)应收账款 | ||||
(三)其他债权投资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六)投资性房地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422,944.05 | 5,422,944.05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所形成,故在初始确认时,其公允价值和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本公司采用交易价格作为其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即按照收入准则确认的应收款项金额或按照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应收款项金额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而在后续计量时,由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上述汇票承兑人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故其信用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并且由
6-1-95
于剩余期限较短(均小于6个月),故其货币时间价值亦可忽略不计。基于以上考虑,本公司判断此类汇票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与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不会产生重大差异。因此,本公司以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投资 | 30,000万美元 | 55 | 55 |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郑家纯先生。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黄建文之兄黄建民担任过董事的公司。截至报告期初,关联关系解除已超过12个月,本年已不是关联方。 |
王兰存 |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
崔会军 |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 王兰存之子控制的公司 |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汇银木业总经理之子控制的公司 |
张卫欣 | 子公司汇银木业监事 |
崔保军 | 崔会军的弟弟 |
管英杰 |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监事 |
赵志勇 | 管英杰的妻弟 |
河北宏德睿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王兰存亲家控制的公司 |
4、 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河北宏德睿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73,000.00 | |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2,008,324.45 | |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 | 购买融资租赁资产 | 345,886.68 |
6-1-96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82,583.38 | |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92,647.26 | |
张卫欣 | 销售商品 | 360.00 | |
赵志勇 | 销售商品 | 2,193.00 | |
崔保军 | 销售商品 | 292.00 |
③关联租赁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1,200,000.00 | 4,862,811.77 | ||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10,469.03 | 302,106.20 |
(2)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集团作为担保受益人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崔会军、王兰存 | 27,030.00 | 2026-6-30 | 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9,70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3,80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4,89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1,61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 明 |
拆入: |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5-30 | 2023-5-29 | 借款期限一年,本年到期后展期一年,利率为3.6%。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183,900,000.00 | 2022-9-29 | 2027-9-30 | 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2.75%,本公司已按公允利率计提利息,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 明 |
拆出: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183,900,000.00 | 2022-9-30 | 2027-9-29 | 借款期限五年,利率6%,2023年4月3日已提前偿还。 |
6-1-97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97.24 | 294.60 |
5、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长期应收款(含应计利息):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186,711,402.75 | |||
合 计 | 186,711,402.75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 190,577.05 | |
合 计 | 190,577.05 | |
合同负债: | ||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 31,188.91 | |
合 计 | 31,188.91 | |
应付利息: |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7,267,546.96 | 1,163,860.26 |
合 计 | 7,267,546.96 | 1,163,860.26 |
其他应付款: |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36,012,931.50 | 50,000,000.00 |
崔会军 | 244,410.66 | |
王兰存 | 244,410.66 | |
合 计 | 36,501,752.82 | 50,000,000.00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 3,975,704.63 | |
合 计 | 3,975,704.63 | |
长期应付款(含应计利息): |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239,643,115.87 | 184,038,554.80 |
合 计 | 239,643,115.87 | 184,038,554.80 |
(3)其他项目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非流动负债(结构化主体中的份额) | ||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 7,564,686.35 | 8,238,969.87 |
6-1-98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云南分部、河北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经营地点、产品业务线等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云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胶合板、林化产品、林木产品;河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刨花板、纤维板。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 | 云南分部 | 河北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营业收入 | 86,336,753.58 | 503,398,696.41 | 589,735,449.9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23,981.05 | 917,933.11 | 2,541,914.16 | |
资产减值损失 | -4,880,258.71 | -254,293.12 | -5,134,551.83 | |
利润总额(亏损) | -16,392,721.29 | 44,101,992.86 | -485,522.69 | 27,223,748.88 |
资产总额 | 605,759,415.39 | 652,828,831.76 | -279,305,547.95 | 979,282,699.20 |
负债总额 | 372,379,487.17 | 257,749,497.48 | -9,005,547.95 | 621,123,436.70 |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26,853.89 | 1,822,214.08 |
1至2年 | 36,821.50 | 52,549.50 |
2至3年 | 12,600.00 | 6,300.00 |
3至4年 | 6,300.00 | 100,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小计 | 8,384,409.34 | 7,282,897.53 |
减:坏账准备 | 5,465,678.79 | 5,499,459.60 |
合计 | 2,918,730.55 | 1,783,437.93 |
6-1-99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84,409.34 | 100.00 | 5,465,678.79 | 65.19 | 2,918,730.55 |
其中:账龄组合 | 8,384,409.34 | 100.00 | 5,465,678.79 | 65.19 | 2,918,730.55 |
合计 | 8,384,409.34 | 100.00 | 5,465,678.79 | 65.19 | 2,918,730.55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82,897.53 | 100.00 | 5,499,459.60 | 75.51 | 1,783,437.93 |
其中:账龄组合 | 7,282,897.53 | 100.00 | 5,499,459.60 | 75.51 | 1,783,437.93 |
合计 | 7,282,897.53 | 100.00 | 5,499,459.60 | 75.51 | 1,783,437.93 |
①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26,853.89 | 151,342.69 | 5.00 |
1至2年 | 36,821.50 | 3,682.15 | 10.00 |
2至3年 | 12,600.00 | 2,520.00 | 20.00 |
3至4年 | 6,300.00 | 6,300.00 | 1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100.00 |
合计 | 8,384,409.34 | 5,465,678.79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5,499,459.60 | 33,780.81 | 5,465,678.79 | |||
合计 | 5,499,459.60 | 33,780.81 | 5,465,678.79 |
6-1-100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上海云经贸有限公司 | 1,449,451.26 | 17.29 | 1,449,451.26 |
高加雄 | 1,169,184.92 | 13.94 | 1,169,184.92 |
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1,083,779.76 | 12.93 | 54,188.99 |
李耀 | 942,962.68 | 11.25 | 47,148.13 |
昆明经开区弘源达建材经营部 | 628,000.00 | 7.49 | 628,000.00 |
合计 | 5,273,378.62 | 62.90 | 3,347,973.30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3,313,950.37 | 59,677,314.41 |
合计 | 43,313,950.37 | 59,677,314.41 |
(1)其他应收款
① 按账龄披露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4,115,972.49 | 23,947,935.30 |
1至2年 | 21,567,945.87 | 32,651,646.38 |
2至3年 | 24,990,781.53 | 9,425,367.67 |
3至4年 | 9,425,367.67 | 20,442,469.41 |
4至5年 | 14,998,353.65 | 2,752,551.20 |
5年以上 | 37,313,740.48 | 23,488,876.92 |
小计 | 112,412,161.69 | 112,708,846.88 |
减:坏账准备 | 69,098,211.32 | 53,031,532.47 |
合计 | 43,313,950.37 | 59,677,314.41 |
②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08,733,682.40 | 108,906,880.68 |
押金及保证金 | 2,231,229.63 | 2,429,998.62 |
代收代付款 | 74,934.11 | |
其他 | 1,372,315.55 | 1,371,967.58 |
小计 | 112,412,161.69 | 112,708,846.88 |
减:坏账准备 | 69,098,211.32 | 53,031,532.47 |
合计 | 43,313,950.37 | 59,677,314.41 |
6-1-101
③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412,161.69 | 100 | 69,098,211.32 | 61.47 | 43,313,950.37 |
其中:账龄组合 | 112,412,161.69 | 100 | 69,098,211.32 | 61.47 | 43,313,950.37 |
合计 | 112,412,161.69 | 100 | 69,098,211.32 | 61.47 | 43,313,950.37 |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708,846.88 | 100 | 53,031,532.47 | 47.05 | 59,677,314.41 |
其中:账龄组合 | 112,708,846.88 | 100 | 53,031,532.47 | 47.05 | 59,677,314.41 |
合计 | 112,708,846.88 | 100 | 53,031,532.47 | 47.05 | 59,677,314.41 |
④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347,634.94 | 46,683,897.53 | 53,031,532.47 | |
2023年1月1日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1,013,114.58 | 2,353,051.91 | 3,366,166.49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12,700,512.36 | 12,700,512.3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360,749.52 | 61,737,461.80 | 69,098,211.32 |
注:其他变动主要是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转入。
6-1-102
⑤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计提 | 53,031,532.47 | 3,366,166.49 | 12,700,512.36 | 69,098,211.32 | ||
合计 | 53,031,532.47 | 3,366,166.49 | 12,700,512.36 | 69,098,211.32 |
⑥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36,259,932.57 | 32.26 | 往来款 | 1-5年 | 24,687,087.10 |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18,783,811.26 | 16.71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1,703,381.13 |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17,870,000.00 | 15.90 | 往来款 | 3年以内 | 3,574,000.00 |
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 15,268,403.86 | 13.58 | 往来款 | 1-5年以上 | 15,265,465.11 |
基建拨款 | 1,968,000.00 | 1.7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68,000.00 |
合计 | 90,150,147.69 | 80.20 | 47,197,933.34 |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2,598,839.67 | 1,200,000.00 | 321,398,839.67 | 52,298,839.67 | 1,200,000.00 | 51,098,839.67 |
合计 | 322,598,839.67 | 1,200,000.00 | 321,398,839.67 | 52,298,839.67 | 1,200,000.00 | 51,098,839.67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31,150,230.90 | 31,150,230.90 | |||||
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 | 2,058,608.77 | 2,058,608.77 | |||||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390,000.00 | 10,390,000.00 | |||||
北京景林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70,300,000.00 | 270,300,000.00 | |||||
合计 | 52,298,839.67 | 1,200,000.00 | 270,300,000.00 | 322,598,839.67 | 1,200,000.00 |
6-1-103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15,983,522.37 | 12,298,045.25 | 5,317,391.80 | 3,180,376.08 |
合计 | 15,983,522.37 | 12,298,045.25 | 5,317,391.80 | 3,180,376.08 |
本年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木销售收入增加。
5、 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 2,162,595.58 | 2,652,266.75 |
合计 | 2,162,595.58 | 2,652,266.75 |
十七、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590,596.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1,243.59 | (注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4,127.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08,939.4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53,521.26 |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8,500.21 | |
小 计 | 13,626,928.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9,279.58 | |
合 计 | 13,896,207.70 |
6-1-104
注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注2: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注3:关于将增税即征即退款项判断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从而未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说明:
本集团当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17,645,126.43元,金额较大,如本附注六、42所述,系子公司汇银木业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优惠政策所致,就该笔受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公司判断如下:
(1)该增值税退税系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该退税源于汇银木业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产品符合国家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与其正常经营密不可分。
(2)该退税属于定额定量的政府补助,根据国家统一税收产业政策,汇银木业预计未来将一贯的使用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生产人造板,因此总能收到当期所缴纳增税90%的退回。
(3)该退税具有持续性,能够对公司损益持续产生影响。人造板行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自2001年实施开始,至今已在行业内持续20余年。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减税降费”普惠性政策的持续,公司判断在可预见的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方向不会发生改变,因此能够持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综上考虑,本公司将增值税即征即退收益判断为经常性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8 | 0.05 | 0.05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7 | -0.06 | -0.06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