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吴华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TF AMD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发生总额不超过8,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2025-2027年度将继续向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预计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每个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1,44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万元) | 本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1,000 | 160.95 | 预期销售具有不确定性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 | 12.87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不超过3,000 | 1,771.56 | 预期销售具有不确定性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 | 不超过2,100 | 61.91 | 预期销售具有不确定性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 | 283.36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不超过1,000 | 766.35 |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1,440 | 957.10 | |
小计 | 不超过9,540 | 4,014.10 | / |
注1:上述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注2:上表中,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前次预计金额 (万元)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1,000 | 160.95 | 预期销售具有不确定性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不超过750 | 12.87 | 预期销售具有不确定性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不超过1,500 | 1,771.56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 | 不超过1,500 | 61.91 | 预期销售具有不确定性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不超过300 | 283.36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 | 766.35 | |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1,000 | 957.10 | |
小计 | 不超过6,550 | 4,014.10 | / |
注1: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注2:上表中,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000608319749X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石磊 |
注册资本 | 151,759.6912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4年2月4日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 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
主营业务 |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361.14亿元 | 348.78亿元 |
净资产 | 142.90亿元 | 139.17亿元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0.80亿元 | 222.69亿元 |
净利润 | 3.23亿元 | 1.69亿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59661883L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石磊 |
注册资本 | 13,338万美元 |
成立日期 | 2004年3月26日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88号 |
主营业务 | 研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半导体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和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95.07亿元 | 89.60亿元 |
净资产 | 31.24亿元 | 27.23亿元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5.84亿元 | 71.79亿元 |
净利润 | 4.01亿元 | 4.07亿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0943210153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石磊 |
注册资本 | 193,1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4年4月8日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 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达路99号 |
主营业务 | 集成电路、半导体产品的生产及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56.10亿元 | 51.39亿元 |
净资产 | 15.49亿元 | 16.58亿元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73亿元 | 19.10亿元 |
净利润 | -1.09亿元 | -1.82亿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石磊 |
注册资本 | 54,849.9473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
成立日期 | 1978年8月3日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 No.368-3- 1 & 2 Bellisa Row Jalan Burma Georgetown Pulau Pinang |
主营业务 | 从事半导体封装和测试业务 |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70.97亿元 | 61.51亿元 |
净资产 | 26.21亿元 | 17.22亿元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5.94亿元 | 83.50亿元 |
净利润 | 1.84亿元 | 2.64亿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TF AMD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TF AMD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TF AMD MICROELECTRONICS (PENANG) SDN. BHD.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32803903XA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石磊 |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23日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78号 |
主营业务 | 集成电路、半导体产品的生产及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26.61亿元 | 27.61亿元 |
净资产 | 14.28亿元 | 14.65亿元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65亿元 | 8.28亿元 |
净利润 | -0.38亿元 | -0.37亿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MA279FWW2L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石磊 |
注册资本 | 8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 南通市通京大道226号11幢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28.16亿元 | 25.09亿元 |
净资产 | 4.96亿元 | 5.86亿元 |
项目
项目 | 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24亿元 | 4.38亿元 |
净利润 | -0.91亿元 | -1.49亿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134307024Y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宋琳 |
注册资本 | 77,177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7年10月30日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59.65亿元 | 60.10亿元 |
净资产 | 32.37亿元 | 32.42亿元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7.56亿元 | 58.18亿元 |
净利润 | 0.95亿元 | 1.89亿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是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主要为其供应半导体测试分选机及相关备品备件。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协议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系公司经营需要并参考周边租赁市场情况,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并签订相关的租赁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