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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味业: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2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味业”或“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规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可持续发展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天味业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战略相融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总体目标、管理体系、战略、关键指标与目标等应与公司战略目标有机融合,通过可持续发展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竞争、创新和抗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二)与公司运营管理相融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应与公司运营管理紧密融合,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的统筹协调、系统管理;

(三)依法依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工作。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行业发展阶段、自身商业模式、所处价值链、国内国际主

流ESG评级体系要求等情况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取和确定可持续发展议题(以下简称“议题”)、构建ESG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具有公司特色的议题矩阵等;

(四)持续改进优化。公司将长期推进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定期评估各项管理措施的进展和成果,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优化管理策略,逐步提升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水平和绩效。

第三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致力于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为可持续发展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六条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由治理层、管理层、执行层组成。其中,治理层包括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管理层为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执行层由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各议题小组和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园区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统筹领导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对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汇报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负责对其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议和批准发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监管公司可持续发展事宜、批准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方针、策略及目标,以及按相关目标检讨进度、检讨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其具体职责由《海天味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九条 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管理层,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分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二)制定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工作计划,总结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及各事项阶段

性目标完成情况;

(三)推动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细则,制定可持续发展相关管理制度及措施;

(四)组织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汇总和优化应对措施;

(五)组织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

(六)组织收集汇总年度可持续发展披露信息,完成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工作;

(七)组织可持续发展相关培训工作;

(八)定期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进行可持续发展工作及发展趋势等汇报;

(九)落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下设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作为常设机构,主要成员包含各议题主管领导、可持续发展部门、董秘办、财务部门、风控部门和品牌部门。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并赋能执行层开展ESG建设工作;

(二)组织执行层开展ESG四支柱(即“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框架建设;

(三)制定ESG建设成效的考核依据;

(四)组织执行层向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汇报建设成效、目标完成情况及下一步规划;

(五)按合规要求披露公司可持续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传播公司ESG理念、目标、成就。

第十一条 执行层按议题分别设立若干议题小组。各议题小组成员由总部各职能部门/各园区组成。各议题小组设置组长单位,统筹本议题小组的开展工作,定期或按实际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汇报、同步本议题小组工作进展。

各议题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执行公司可持续发展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各议题专项管理制度;

(三)执行可持续发展各议题相关管理措施;

(四)开展可持续发展各议题相关风险和机遇识别与评估工作,制定并执行应对措施;

(五)执行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合理回应其可持续发展需求;

(六)负责本议题可持续发展信息收集整理、指标统计和报送工作;

(七)配合开展公司可持续发展宣贯、培训工作;

(八)参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课题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董秘办负责汇总相关意见,并依据相关规定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董事会审议(如涉及)。

第四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会议以及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会议三大会议机制。运作方式如下:

(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海天味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事项进行研究;

(二)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财务重要性判定为“高度重要”的议题组负责组织及撰写本议题可持续发展工作进度报告,并以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含下一年度计划)的形式,提交至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定期会议审议。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审议其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三)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必要时召开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会议,研究其职

责范围内的事项。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第十四条 可持续发展执行牵引组需梳理和汇总各议题小组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需求,不定期向可持续发展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可持续发展相关绩效指标,并逐步将相关绩效指标纳入薪酬政策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十七条 公司在进行重大战略制定、重大交易决策时,应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纳入考虑的范畴。公司制定内部管理流程时,应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融入其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使用的相关术语含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相应术语含义一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份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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