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阿蕾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