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科能源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公司新建产能的厂区屋顶资源,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储能”)与关联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下属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在浙江晶科储能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6,281万元(项目整体运营期内预计金额合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公司新建产能的厂区屋顶资源,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晶科光伏材料”)拟与关联方晶科科技下属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在合肥晶科光伏材料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7,200万元(项目整体运营期内预计金额合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未达董事会审议与披露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金额连同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批额度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前次预计金额[注1] | 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2]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 | 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服务 | 2,100.00 | 2,357.69 | 不适用 |
购电 | 910.00 | 667.76 | 不适用 | ||
节能改造业务服务 | 250.00 | 219.00 | 不适用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金刚线 | 25,000.00 | 11,372.58 | 产业链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导致采购金额减少 | |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 | 销售组件、支架 | 65,000.00 | 35,450.84 | 产业链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下游开发商视市场情况动态调整采购计划,故金额相应下降 |
销售储能设备 | 20,000.00 | 4,363.43 | 产业链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下游开发商视市场情况动态调整采购计划,故金额相应下降 | ||
融资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链金融 | 1,000.00 | 515.59 | 不适用 |
关联租赁 | 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 | 出租物业 | 1,250.00 | 412.80 | 不适用 |
- | 总计 | - | 115,510.00 | 55,359.69 | - |
注1:公司上述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注2:上述所列的公司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将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56,70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1]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注2]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 | 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服务 | 3,500.00 | 0.69% | 2,357.69 | 0.57% | 不适用 |
变电站运维服务 | 300.00 | 1.15% | 154.64 | 0.71% | 不适用 | ||
节能改造业务服务 | 250.00 | 0.05% | 219.00 | 0.05% | 不适用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金刚线 | 22,800.00 | 0.47% | 11,372.58 | 0.21% | 不适用 | |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 | 销售组件、支架 | 20,000.00 | 0.29% | 35,450.84 | 0.47% |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销售计划 |
销售储能系统及相关设备 | 8,000.00 | 0.11% | 4,363.43 | 0.06% | 不适用 | ||
融资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链金融 | 1,000.00 | 0.01% | 515.59 | 0.01% | 不适用 |
关联租赁 | 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 | 出租物业 | 850.00 | 47.74% | 412.80 | 37.57% | 不适用 |
金能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出租物业 | 9.00 | 0.51% | 0.71 | 0.06% | 不适用 | |
- | 合计 | - | 56,709.00 | - | 54,847.28 | - | - |
注1:上述所列的公司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注2:本项所列“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1月-10月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晶科科技
公司名称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注册资本 | 357,095.4622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28日 |
营业期限 | 2011年7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
住所 | 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63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仙德 |
实际控制人 | 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 | 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晶科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 晶科科技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
关联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 4,324,661.56 |
净资产 | 1,570,376.29 |
营业收入 | 388,954.74 |
净利润 | 22,650.28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昕科技”)
公司名称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13日 |
营业期限 | 2016年12月13日至长期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72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仙华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仁路30号(自主申报)) |
关联关系说明 | 新瑞昕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仙华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新瑞昕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 新瑞昕科技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
关联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 43,104.49 |
净资产 | 24,832.76 |
营业收入 | 9,073.51 |
净利润 | -2,166.94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供应链”)
公司名称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9年9月4日 |
营业期限 | 2019年9月4日至2039年9月3日 |
住所 |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22号国际金融产业园3栋5楼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衣同波 |
经营范围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装卸、仓储业务(危险品除外);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保险、期货除外);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 、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的销售;煤炭、水泥、钢材、粉煤灰、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及汽车配件、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日用百货、服装面料及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 |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担任董事的公司,金诺供应链为金源华兴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金诺供应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 金诺供应链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
关联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 271,017.89 |
净资产 | 31,205.59 |
营业收入 | 260,503.72 |
净利润 | 2,332.73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金能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私募”)
公司名称 | 金能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300万美元 |
成立日期 | 2021年9月27日 |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 | 2021-09-27至无固定期限 |
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706室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 | 金能私募为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金能私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 金能私募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
关联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 513.48 |
净资产
净资产 | 148.34 |
营业收入 | 259.45 |
净利润 | -270.04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关联人的商品和接受劳务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进行融资和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均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