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重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丹主持,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实施现金分红,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会议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南方试验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游丹依法回避表决。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属地化能力布局、测评能力构建及重要客户黏性提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南方试验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依法对《关于审议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