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策略和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RIAMB (Beij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ZS (Beij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2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3 |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关于公司战略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检查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的执行;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检查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的执行;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关于ESG事宜 (1)指导及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针、战略及目标,对公司ESG工作体系及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了解、分析和掌握国际国内行业现状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 (3)监督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 (4)审阅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5)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执行情况、相关目标进展及完成情况,并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3、关于科技创新事宜 (1)负责对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审查; (2)负责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立项及推进过程进行监督; (3)对公司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情况进行监督。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