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10日,“福22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件,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林建华先生、周光大先生、许剑琴女士、林天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
到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1、林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周光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许剑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林天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梅娟女士、李伯耿先生、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1、刘梅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李伯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公司<ESG工作小组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ESG工作小组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4-1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