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提名杨楚峰先生、孙明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1)。
1、杨楚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孙明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