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159,653.00万元,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3,133.1492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提交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议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冼彬璋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审议与公司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审议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审议与公司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实际发生金额(注)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采购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55,000,000.00 | - |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采购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275,000,000.00 | - | |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参考市场价格 | 8,000,000.00 | 3,860,362.53 | |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参考市场价格 | 320,000.00 | 44,604.79 | |
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考市场价格 | 18,000,000.00 | 8,065,893.71 | |
小计 | 356,320,000.00 | 11,970,861.0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4,000,000.00 | 1,977,912.64 |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28,000,000.00 | 2,862,385.32 |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310,000,000.00 | 22,017,166.60 | |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230,000,000.00 | 62,774,663.02 | |
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110,000,000.00 | - | |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275,000,000.00 | 54,393,669.36 |
司 | |||||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27,000,000.00 | 58,321,314.50 | |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60,000,000.00 | 37,449,709.46 | |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 | 销售蒸汽 | 参考市场价格 | 110,000,000.00 | 69,944,097.14 | |
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 销售电力 | 参考市场价格 | 18,000,000.00 | - | |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参考市场价格 | 30,000,000.00 | - | |
小计 | 1,202,000,000.00 | 309,740,918.04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 管道天然气输送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12,000,000.00 | 8,136,188.61 |
小计 | 12,000,000.00 | 8,136,188.6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 | 广告宣传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2,000,000.00 | 323,472.33 |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 机具维修、标定等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110,000.00 | 12,583.06 | |
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系统及开发、维护 | 参考市场价格 | 2,500,000.00 | 659,620.13 | |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系统及开发、维护 | 参考市场价格 | 3,500,000.00 | 811,320.76 | |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软件系统及开发、维护 | 参考市场价格 | 100,000.00 | - | |
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服务 | 公开招标 | 18,000,000.00 | 3,291,798.25 | |
小计 | 26,210,000.00 | 5,098,794.53 |
注: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注)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采购天然气 | - | 26,000,000.00 | 0.00% | -100%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采购天然气 | - | 266,100,000.00 | 0.00% | -100% | ||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3,860,362.53 | 8,000,000.00 | 0.01% | -52% | ||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44,604.79 | 300,000.00 | 0.00% | -85% | ||
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065,893.71 | 29,000,000.00 | 0.01% | -72% | 巨潮资讯网《关于调增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
港华紫荆燃具(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9,000,000.00 | 0.00% | -100%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
小计 | 11,970,861.03 | 338,400,000.00 | 0.02% | -96%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977,912.64 | 3,200,000.00 | 0.01% | -38%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 | 70,000,000.00 | 0.00% | -100% |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37,449,709.46 | 63,600,000.00 | 0.17% | -41% | 巨潮资讯网《关于调增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62,774,663.02 | 175,000,000.00 | 0.28% | -64%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2,017,166.60 | 300,000,000.00 | 0.10% | -93% | ||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54,393,669.36 | 284,400,000.00 | 0.25% | -81% | ||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58,321,314.50 | 70,650,000.00 | 0.26% | -17% | ||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 | 销售供热蒸汽 | 69,944,097.14 | 135,000,000.00 | 0.32% | -48% | ||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862,385.32 | 50,000,000.00 | 0.01% | -94% | ||
小计 | 309,740,918.04 | 1,151,850,000.00 | 1.40% | -73%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 管道天然气输送服务 | 8,136,188.61 | 13,500,000.00 | 3% | -40%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小计 | 8,136,188.61 | 13,500,000.00 | 3% | -4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系统及开发、维护 | 659,620.13 | 2,500,000.00 | 0.12% | -74%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系统及开发、维护 | 811,320.76 | 3,900,000.00 | 0.15% | -79% | ||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 机具维修、标定等服务 | 12,583.06 | 41,000.00 | 0.00% | -69% | ||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软件系统及开发、维护 | - | 100,000.00 | 0.00% | -100% |
注: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1.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五珍注册资本:16,160.3943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截至2024年9月30日,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5,023.38万元、净资产37,418.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025.06万元、净利润4,3941.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小计 | 1,483,523.95 | 6,541,000.00 | 0.27% | -77%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萧兴健注册资本:12,868.83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天然气电力项目。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沙口截至2024年9月30日,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63,085.42万元、净资产6,050.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419.05万元、净利润-4,472.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文亮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体育竞赛组织等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文华北路128号禅桂坊数字视听文化产业园自编5座第五层501室(住所申报)
截至2024年9月30日,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总资产9,280.61万元、净资产8,394.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7.04万元、净利润18.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大伟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等建设施工服务。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2座
16、17层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8,488.94万元、净资产25,714.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471.27万元、净利润314.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有关行业施工资质,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5.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晋啸
注册资本:10,25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西附楼8层801(住
所申报)
截至2024年9月30日,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095.45万元、净资产2,015.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64.31万元、净利润57.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经营范围涉及政府政务云和智慧城市的建设、工业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产业政策研究等工作。该企业在公用事业行业信息服务有丰富经验,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6.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毅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销售,灰渣销售。
住所:佛山市三水工业区西南园B区19—5号地
截至2024年9月30日,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总资产12,656.07万元、净资产2,459.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25.05万元、净利润615.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
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袁媛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大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建设及运营;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塱宝西路68号内自编18、19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5,091.98万元、净资产7,924.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84.65万元、净利润
137.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为禧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建设、经营市区管道燃气项目;销售:燃具,厨具、电子产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CNG及LCNG加气站。
住所:清远市人民三路28号1号楼五层
截至2024年9月30日,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111,053万元、净资产68,4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1,850万元、净利润6,7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2.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甘俊升
注册资本:4,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其制品,产品境内外销售;从事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及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1、2楼201、3楼30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61,766万元,净资产9,5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223万元,净利润1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燃气工程材料经销商,其在业内有着良好口碑,材料质量可靠,性价比相对较高,广泛应用于行业内各燃气公司,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甘俊升注册资本:55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管件、管材及其相关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2、2楼202、3楼302、4楼截至2024年9月30日,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14,213万元、净资产10,5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91万元、净利润1,0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国内主要的PE管施工机具经销商,其产品性能稳定,广泛应用于各燃气公司并获得的评价相对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朝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采购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
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住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悦富街3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784.98万元、净资产123.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79.56万元、净利润123.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5.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悦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批发(不带存储设施)、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城镇燃气除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778A室
截至2024年9月30日,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28,336.61万元、净资产17,321.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9,984.27万元、净利润1,505.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6.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悦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天然气(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批发(不带存储设施)、
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城镇燃气除外)。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5层506B单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8,722.89万元、净资产5,883.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341.18万元、净利润207.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7.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卫东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燃气经营;供电业务;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翠樱街1号501室自编016房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新设成立,目前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经查询,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8.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品慧
注册资本:10,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日用电器修理;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大阪工业区一街20号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61,632万元、净资产20,6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679万元、净利润3,5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9.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旭龙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生产和供应;电力销售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相关设备、设施租赁;在中山小榄镇内以管道方式供应代天然气、石油气、油制气、天然气及承接管道维护工程;燃气炉具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辅助业务。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2座701、712房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16,032万元、净资产8,7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528万元、净利润1,2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0.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熊桂平
注册资本:5,121.2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实施和相关售后服务;硬件以及集成系统的销售、安装及维护;企业业务流程改造的管理咨询;及其他外包服务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358号燃气大楼10楼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4,863.22万元、净资产8,108.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35.75万元、净利润582.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其研发技术专业,服务质量高,在燃气行业有丰富的开发和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1.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领域进行投资。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7层1701-1712单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203,332.82万元、净资产673,827.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827.84万元、净利润61,680.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1.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光
注册资本:24,689.0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设液化石油气基地、专用码头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经营低温常
压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加工、销售和仓储业务。建设液化天然气基地、专用码头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经营液化天然气的装卸、储存、加工、销售和仓储业务。船舶租赁。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70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总资产279,103.28万元、净资产186,395.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4,737.94万元、净利润586.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在深圳燃气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公司与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参考国内LNG市场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公司与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输送服务)、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参考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关联方公开招标中标价格确定;公司与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
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比照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或同行业收费价格情况后确定;公司与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的日常交易行为,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