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于业务经营需要,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关联董事方能斌、方吾校、方聪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名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