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8 证券简称:科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2024年12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或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募集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如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占有或挪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追回,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予以除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