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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8日,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21,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9,112,946.42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774,960.83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 (3)=(2)/(1)
1智能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科力股份9,989.9700
2油气田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科力股份1,998.8200
3补充流动资金科力股份3,000.0000
合计--14,988.7900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营业部107704758524161,163,770.45
合计--161,163,770.45

(二)公司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能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授权有效期,则决议的授权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后应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虽然对拟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诸多因素影响,投资产品损益因此而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健实孙海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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