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盛世达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59926083 | 99.76% | 40.81% | 否 | 否 | 2024-12-5 | 2027-8-25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整体资金安排及自身生产经营需要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60069786 | 40.91% | 0 | 59926083 | 99.76% | 40.81%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7层711室
4.法定代表人:王征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日用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工艺品、玩具、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医疗器械I类、II类。(“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盛世达资产总额2,891,430,621.97元,负债总额1,196,462,691.91元,营业收入30,275,682.32元,净利润57,182,584.7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541,239.97元,资产负债率41.38%,流动比率148.75%,速动比率148.19%,现金/流动负债比率-14.00%。
截至2024年9月30日,盛世达资产总额2,904,525,687.14元,负债总额
1,198,236,636.2元,营业收入2,055,045.86元,净利润11,321,120.8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9,636.78元,资产负债率41.25%,流动比率
149.63%,速动比率149.07%,现金/流动负债比率0.31%。
8.盛世达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0元,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控股股东根据其整体资金安排,一部分用于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一部分用于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200万元。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各板块经营收入、股权分红、投资收益及资产处置收入等。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3.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控股股东根据其整体资金安排,一部分用于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一部分用于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通过补充抵押物等方式化解质押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万元) |
接受关联人以股权抵偿债权 |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懋辉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接受懋辉发展用其所持有的北京荣丰10%股权抵偿盛世达对公司的1.35亿元债务。 | 13,50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 上海汉冶萍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汉冶萍向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6,996万元,北京荣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6,996 |
向关联人申请借款额度 |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向盛世达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额度。 | 10,000 |
合计 | 40,496 |
四、备查文件
1.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