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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8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9.8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99.43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23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361Z005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
1思泰克科技园项目13,800.009,042.5465.5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950.000-
3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7,122.527,122.52100.00%
合计36,872.5216,165.05-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首次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调整后计划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思泰克科技园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通过自建生产场地提高公司的产能,提升公司生产流程的信息化水平及质量控制能力,从而满足客户对公司机器视觉检测设备持续增长的需求。该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目前主体工程已按计划完成,但仍有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内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思泰克科技园”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保持财务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将募投项目“思泰克科技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思泰克科技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保持财务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伊楠杜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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