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晓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绎”)作为西藏旅游持股占比80%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结果未达预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稳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公司拟将江西新绎80%的股权出售给荣成新锦成文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新锦成”)。转让完成后,江西新绎不再纳入西藏旅游的合并报表范围,荣成新锦成成为江西新绎持股占比80%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与此同时,公司对江西新绎享有的债权同步转由荣成新锦成承接。股权、债权转让事宜以交易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为准,详请参考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4-052号)。
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就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安排请参考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3号)。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