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3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3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8,006,13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8,006,13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935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935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总经理张亦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辜诗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87,904,489 | 99.8845 | 66,260 | 0.0752 | 35,381 | 0.0403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拟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492,089 | 98.4585 | 66,260 | 1.0048 | 35,381 | 0.5367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特别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乐清、舒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