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6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7-8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9-10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110A020610号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对照表是当升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当升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当升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当升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当升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当升科技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曹阳 王艳艳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11号)核准,公司向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矿冶集团”)发行16,897,765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当升”)31.25%的股权,发行价为每股24.30元,募集资金金额为410,615,690.21元。2020年12月28日,常州当升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常州当升100.00%股权。
上述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68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股权已转让完成。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880,2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44,999,930.24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1,115,125.24元。2021年11月1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相关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1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4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到账。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3,356,053,047.1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2.62%。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收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184,932,582.57元(利息收入184,957,816.21元,扣除银行手续费25,233.64元)。
综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49,994,660.69元,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2011824 | - | 31,436,474.36 | 协定存款 |
20000043245700037777170-00012 | - | 55,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20000043245700037461036 | - | 7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宁波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77150122000012539 | - | 59,342,301.92 | 活期 |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支行 | 519903407210566 | - | 5,553,528.22 | 协定存款 |
51990340727800085 | - | 13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 32050162643809000688 | - | 194,993,062.32 | 活期 |
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 | 497576572759 | - | 7,721,403.74 | 活期 |
兴业银行海门支行 | 408820100100142389 | - | 37,364,180.50 | 协定存款 |
408820100200116772 | - | 2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1702149479 | 4,624,403,703.82 | 7,349,526.40 | 活期 |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0250000003247304 | - | 21,234,183.23 | 协定存款 |
合 计 | -- | 4,624,403,703.82 | 1,449,994,660.69 | --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4,624,403,703.8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1,115,125.24元的差异为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附表1-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详见附表1-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表1-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差异原因系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尚未完全支付。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9,09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0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置换。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购买尚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03,000.00万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1,265,062,078.1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7.38%;前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184,932,582.57元,本息共计1,449,994,660.69元,目前均存放于银行,未使用完毕原因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尚未完全支付。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附表2-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入分成额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详见附表2-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收入分成额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收入分成额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主要作用是加快公司产品研发速度,提高产品研发质量,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达到预计进度或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试制车间、实验室及人员配套办公设施已基本投入使用,正在推动各自动化控制系统调测上线运行。其中,钴酸锂、锰酸锂、多元材料、磷酸铁/锰锂等全系列锂电正极材料小试、中试、量试等试验产线已完成投用;固态锂电、磷酸锰铁锂、钠离子电池等新型前沿锂电材料、新能源材料或其他新材料中试线正在进行带料调试;配套半电池、全电池制作及分析测试系统基本建成,正在全力推进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计算与模拟分析系统等相关配套自控系统的调测工作。
八、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常州当升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矿冶集团持有常州当升
31.25%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常州当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常州当升) | 2020.6.30 | 2020.12.31 | 2021.12.31 | 2022.12.31 | 2023.12.31 | 2024.9.30 |
资产总额 | 154,369.76 | 167,708.14 | 594,421.04 | 1,008,585.97 | 877,906.87 | 816,732.54 |
负债总额 | 26,468.46 | 38,830.62 | 439,947.62 | 605,620.49 | 425,027.30 | 350,187.01 |
所有者权益 | 127,901.30 | 128,877.52 | 154,473.42 | 402,965.47 | 452,879.57 | 466,545.53 |
注:2024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本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认购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后,常州当升生产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9月30日常州当升账面净资产较2020年6月30日增加338,644.23万元,增幅264.77%。
(三)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
常州当升主要从事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后,常州当升经营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单位:万元
项目(常州当升) | 2020年1-6月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 | 9,211.84 | 269,271.95 | 833,367.47 | 717,980.69 | 290,541.89 |
营业利润 | 298.55 | 1,332.05 | 28,692.92 | 81,290.13 | 70,814.90 | 28,777.90 |
利润总额 | 299.05 | 1,334.14 | 28,779.13 | 81,376.46 | 70,821.09 | 28,776.75 |
净利润 | 224.67 | 1,200.88 | 25,595.90 | 76,492.06 | 60,240.53 | 24,509.25 |
注: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矿冶集团承诺收益法评估知识产权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收入分成额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不低于54.29万元、1,764.37万元、2,791.98万元,常州当升2020年、2021年、2022年实际实现收入分成额分别为133.39万元、3,899.06万元、12,067.16万元。不存在截至当年末累积实现收入分成额低于截至该年末的累积承诺收入分成额的情形,故不存在需由矿冶集团承担补偿义务的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对照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1: | ||||||||||||||||||||
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41,061.5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061.57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061.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2020年:41,061.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购买常州当升31.25%的股权 | 购买常州当升31.25%的股权 | 41,061.57 | 41,061.57 | 41,061.57 | 41,061.57 | 41,061.57 | 41,061.57 | - | 2020年12月28日 | |||||
注: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以股权变更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日期填列。 | |||||||||||||||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彦彬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洪发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菲 |
附件1-2: | ||||||||||||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464,499.9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5,605.30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5,605.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2021年:2,990.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22年:200,463.37 | |||||||||||
2023年:105,161.09 | ||||||||||||
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26,990.4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注2]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2]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200,157.71 | 200,157.71 | 111,515.64 | 200,157.71 | 200,157.71 | 111,515.64 | 88,642.07 | 2023年7月31日 | |||
2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75,584.70 | 75,584.70 | 54,900.76 | 75,584.70 | 75,584.70 | 54,900.76 | 20,683.94 | 2023年12月31日 | |||
3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注1]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 | 49,440.69 | 49,440.69 | 32,260.49 | 49,440.69 | 49,440.69 | 32,260.49 | 17,180.20 | 2024年12月31日[注1]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36,928.41 | 136,928.41 | 136,928.41 | 136,928.41 | 136,928.41 | 136,928.41 | - | —— | |||
合计 | 462,111.51 | 462,111.51 | 335,605.30 | 462,111.51 | 462,111.51 | 335,605.30 | 126,506.21 | —— | |||||
注1: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注2:本表承诺投资金额为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64,4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净额462,111.51万元。 | |||||||||||||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彦彬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洪发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菲 |
附件2-1: | |||||||||||
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入分成额情况对照表 | |||||||||||
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收入分成额 | 实现收入分成额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
1 | 购买常州当升31.25%的股权 | 54.29 | 1,764.37 | 2,791.98 | 133.39 | 3,899.06 | 12,067.16 | 10,396.36 | 4,207.05 | 30,703.02 | 是 |
注1:公司仅在业绩承诺期内(2020年-2022年)做出收入预测。 收入分成额=常州当升收入×收入分成率1.448%。 | |||||||||||
注2: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 |||||||||||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彦彬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洪发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菲 |
附件2-2: | |||||||||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1]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
1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21.23% | 33,06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061.05 | 6,871.33 | 30,932.38 | 是 |
2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16.34% | 17,233.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076.18 | 4,076.18 | 是 |
3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 | —— | —— | —— | —— | —— | —— | ——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注1: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自2023年1月起部分产线投产,于2023年7月31日整体投产;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于2023年12月31日整体投产,各项目自全部投产后实现效益均已达到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计效益。本表承诺效益为投产年均效益。 | |||||||||
注2: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 |||||||||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彦彬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洪发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