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434,449.5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34,937,724.0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61,864,512.1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履行央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56,921,3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3,981,389.96元(含税),现金分红数额占2024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