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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到监事7人,符合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美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35,638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本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中4家对标企业存在主营业务结构出现较大变化或因非生产性因素导致业绩变动幅度较大或不具可比性等情形,使企

业间对标的考核意义减弱,不再适合作为本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对标企业进行了调整,将上述4家企业剔除出对标企业名单。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对标企业进行调整。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8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2,814,405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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