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9楼6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4名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到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结合上述4名拟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其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基于审慎性原则,该4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同时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81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0.00万份调整为
477.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32.30万份调整为409.30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67.70万份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曹剑波董事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09.30万份,行权价格为11.37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曹剑波董事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