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述胜先生召集及主持,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表决,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