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调整前成员 | 调整后成员 |
战略委员会 | 宋志刚先生(主任委员)、王生先生、陈昆志先生、李克明先生、汪献忠先生 | 宋志刚先生(主任委员)、王生先生、陈昆志先生、李明茂先生、汪献忠先生 |
审计委员会 | 杨政先生(主任委员)、李克明先生、汪献忠先生、宋志刚先生、陈昆志先生 | 傅代国先生(主任委员)、李明茂先生、汪献忠先生、宋志刚先生、陈昆志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汪献忠先生(主任委员)、杨政先生、李克明先生、宋志刚先生、王生先生 | 汪献忠先生(主任委员)、傅代国先生、李明茂先生、宋志刚先生、王生先生 |
提名委员会 | 李克明先生(主任委员)、杨政先生、汪献忠先生、宋志刚先生、张龙先生 | 李明茂先生(主任委员)、傅代国先生、汪献忠先生、宋志刚先生、张龙先生 |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