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2月16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二.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三.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
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五.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六.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
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
排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
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要求提问
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或股
东代表)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七. 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八.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4、5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十.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十二.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十四.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5)。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4年12月16日(周一)14:30地 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会议室召集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 持:董事长胡鹍辉先生或副董事长宋永波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3.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3.01 | 关于选举胡鹍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宋永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3 | 关于选举钱纯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4 | 关于选举廖立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4.01 | 关于选举石春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2 | 关于选举刘登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3 | 关于选举李学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5.01 | 关于选举阳文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5.02 | 关于选举王慧翀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业务开拓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委托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文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五条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电子仪器设备、兽用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及试剂中间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商务服务;普通货运、冷藏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电子仪器设备、兽用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及试剂中间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商务服务;普通货运、冷藏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74)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议案二: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一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鹍辉先生、宋永波先生、钱纯亘先生、廖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如下四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 《关于选举胡鹍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宋永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钱纯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廖立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议案四: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一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春茂先生、刘登明先生、李学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如下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4.01 《关于选举石春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刘登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李学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议案五: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一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阳文雅女士、王慧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的如下二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5.01 《关于选举阳文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王慧翀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