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成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为公司本次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监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马施云担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